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即将到来。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我省人事考试机构联合公安、网监、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通过涉考线索排查、网络信息排查、违法信号监测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行为以及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高科技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采取专人流动巡查、网络视频巡查等方式,对考场秩序进行检查和监督。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之一:“组织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提供欺骗设备或者其他帮助实施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考试作弊为目的,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规定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并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2、《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建筑工程师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提出“有回避、闯入考场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为作弊而获取、记录、传输、接收、存储具有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为作弊设计的程序、工具”,应当按照刑法认定为“作弊装备”。
4、本周末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部分考点即将开学,考点周边交通拥堵。 请您提前了解考点交通情况,规划出行路线,并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准考证、考试文具、口罩等。 ,提前到达考点。 到达考点后,再次确认准考证。 如发现证件不齐全,应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到考点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5、准时入场。 考试开始后5分钟不得入场。 入场后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座位信息是否一致。 如果发现自己走错了位置,请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迅速返回正确位置。 如果坐姿错误参加考试,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将视为违纪。 进入座位前,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将文具以外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闹钟。 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存储等功能的物品带入座位。 本次考试将严厉打击手机作弊行为,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6、考试开始前,您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及时在答题卡、试卷上正确填写个人信息。 经提醒不改正的,视为违纪行为。
7、遵守考场纪律。 严禁拍照、盗窃、传播试卷。 使用手机等工具拍摄或者传播试题或答案等相关内容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 考试结束后,将对答题卡进行相似度测试。 考生不得抄袭、窥探他人答卷,并有义务保存个人答卷。 无论学生是否有意或无意地抄袭或被抄袭,如果发现答卷相似,考试成绩将作废。 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违纪行为的,将予以追加纪律处分。
9、主观题答题卡采用在线阅卷技术,必须在指定地点作答。 超出指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如果您自行在答卷上标注答案问题或内容,则答案无效。
10、考生应根据考试铃声提醒合理安排作答时间。 考试开始前,您不得提前回答问题。 考试结束后,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立即起立停止作答。 考试铃声响起后,继续填写答题卡或个人信息的,将视为考试结束后继续作答,将被视为违纪。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将试卷和答题纸放置在指定地点。 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卡、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字、领取身份证后,方可离开考场。 严禁将答卷、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1、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故意扰乱考场、考场等考试场所秩序的; 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严肃处理。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请不要相信不法分子兜售的所谓“真实答案”和“作弊工具”。 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设备的同学一定要坚决放弃,放弃作弊的想法,不要心存侥幸,诚信考试。 防止您落入骗局或无意中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