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始于隋朝。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举行最后一次进士考试后被废除,已有1300多年。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三个显著的特点。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举行最后一次进士考试后被废除,前后实行了整整1300年。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
在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并为了改变以往用人制度的某些弊端,于是就有了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唐朝时科目逐渐完善,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唐朝科目繁多,其中明经、进士最负盛名。
科举制度演变:
1. 明朝时科举考试分为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2. 童试由县、府、院三级考试组成,童试录取后为生员,俗称秀才。
3.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中试者称为举人,其第一名称为解元。
4.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各省的举人,京城内外会试的举人皆可参加。取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5.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俗称红榜,凡高中进士者均须填入红榜,作为依据。
以上就是科举制度的发展变化过程。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