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是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所属高校,面向农村地区(含农村贫困地区)招生,实施面向农村考生的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关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由国家统划,在资格审核符合的考生名单公布以后就可以填报志愿,录取不受本科录取批次调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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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项计划是指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门联合实施的一项计划。其主要目的是发挥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调控资源的作用,引导和激励各类考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为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生源考生开辟了新的入学途径。
具体来说,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符合国家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计划定向就业的县(市、区)所属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
通过本省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本省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同时填报并投档时,考生只能且只能投档到一位次(一本或二本)有对应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更多信息建议咨询教育部门或相关院校。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中的主要变化有:
1. 招生范围扩大:国家专项计划从实施初的仅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的农村考生,扩大到了贫困地区县(区)和原来参军退役且在当地复学的农村学生。
2. 报考学生变化: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报考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符合我区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 录取优惠变化: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享受后续各批次录取优惠。
此外,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等还会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考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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