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是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高校,面向农村地区实施招收专项计划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 有志于为贫困地区建设服务;
2. 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3%。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教育部门文件或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
国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如下:
1. 招生对象: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是农村户籍的考生,报考的学生要求符合本年度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立志为农村地区发展建设做出贡献的考生。
2. 招生政策: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相对来说比较严格,需要符合规定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等要求。
3. 招生高校:目前,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考生须已报名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报名活动并符合相关资格。
请注意,具体政策信息请关注官方文件,以确保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国家专项计划变化如下:
1. 招生范围扩大: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地区由过去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扩大到贫困地区和原贫困县以外的地区。
2. 招生规模扩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扩大,招生学校扩大到83所,招生规模扩大到8.2万人。
3. 志愿填报时间提前: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
4. 录取分数降低: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达到一本线,分数相对较低的考生也可以有机会参与录取。
5. 享受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降分录取的政策。
请注意,具体的政策变化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而异,建议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