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一般考6门科目,分别是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1门选择性考试科目^[1][2]^。
其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是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可以由当次命题的省级考试机构自主确定考试范围^[1]^。
高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第一天,9:00至11:30考语文,15:00至17:00考数学;第二天,9:00至10:30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15:00至17:00考外语^[2]^。
高考一般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等科目。
外语可以选考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
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分别为150分。文综(理综)试卷总分满分为300分。
不同地区高考总分数有所不同,如海南省高考总分数为900分,上海市高考总分数为660分,内蒙古高考总分数为320分。
具体请参考官方信息。
高考科目设置从改革试点到平稳推进,经历了多次变化。
1. 2000年以前:
科目设置分为两类,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理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2. 2000年到2004年:
科目设置分为全国卷和分省卷两大类。全国卷分为理工类和文史类,文理不分科。分省卷有18套试卷,试卷内容及形式不限于往年的考试科目及组合。
3. 2004年到2017年:
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不分文理科。“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4. 2017年开始,高考科目设置有所变化。
A. 全国卷的科目设置分为全国Ⅰ卷、全国II卷、全国III卷。
B. 语文科目增加作文题“小作文”和“大作文”的区分。
C. 数学题型和难度有所调整。
D. 英语科目题型和分值有所调整,听力题占比增加。
E. 物理、历史科目取消“X”文理综合模式,改为“3+1”模式,即“3”指语数外,“1”指物理/历史(物理或历史选一),考生只需选择其一参加考试。
F. 考生总成绩满分仍为750分。
以上就是高考科目设置的变化历程,具体高考科目的变化可以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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