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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明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3-12-25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5名:

1、职位描述:

(1)办公室辅助人员岗位4名:做好日常办公业务受理、资料整理、文字撰写、内务、文件资料整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和安排的其他任务; 服从街道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专职燃气安全员1名:从事辖区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户工作

督导检查住户,定期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进行日常检查,跟踪督促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心社区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从业义务人员;

3、35周岁以下(随军调入厦门的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厦门市户籍;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6月9日同时发布在思明区政府网()、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网站()、夏张权公开招聘网()和思明区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2017。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街头公开招聘非从业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及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背景(1张应张贴在报名表上相应位置,2张应夹在申请表上),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信》)表格》)及该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

(二)考试资格初审

1、报名完成后,街道办事处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合格候选人名单在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 未通过考试的,街道办事处将电话通知申请人未通过的原因。

2、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与该职位拟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拟聘人数否则该职位的招聘将被取消。 特殊情况,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减少招聘比例。

3. 审核初步资格结果

申请人可登录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网站查询初审资格结果。 对初步资格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收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 门票的发放

初审合格的,由街道办事处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检验方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分为100分。

笔试主要内容:行政专业能力测试、法律知识、时政政治、写作(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

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请正确填写(涂)准考证号码,否则按“0”分。

奖励积分:

(一)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年限1年以上,结业考试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计划”地区”和“服务社区计划”中,服务满1年以上并在报名截止前考核合格的,为厦门市属高校毕业生或厦门来源高校毕业生。

(二)我市招收的退役军人或厦门退役军人,笔试可享受以下加分:服役13年以上的转业、转业士官8分; 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复员士官加8分,复员士官加6分; 复员士官服役满6年以上,加4分; 复员士官服役满3年以上5年的,加2分; 复员士官、退役军人获二等功以上加3分; 退役军人三等功加2分; 具有士官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加1分; 伤残军人加3分; 对边防、高原、海岛等困难地区,或从事飞行、造船等工作的退役军人除上述加分外,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加3分; 普通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参军,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毕业后2年内可加5分;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可加5分;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参军,退休后2年内可加5分。 该项目的奖励积分可以累积,但总积分不能超过10点。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并继续完成学业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退休后学习,毕业后两年内; ②全日制普通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育类毕业生,退休后2年内必须入伍。

(三)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申请人,将享受笔试加分,加分不限于笔试满分。 奖励积分仅限于笔试试卷。

(四)符合上述积分政策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应的积分凭证等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放弃积分政策。

2.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应聘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参加笔试的应聘者中确定,并从笔试成绩最低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 若分数低于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所有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将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街道办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按与该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的合格候选人,得分不得低于7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即为综合成绩。

转换过程中的中间数据和综合总分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成绩将于当天在考场外的公告牌上公布。 申请人也可登录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重新面试,并采用补考面试成绩。 排名决定体检和考核的候选人。

2、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一寸身份证彩色照片到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定点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体检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如因个人生理原因无法当日完成体检的,其余体检项目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试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试申请。注意。 批准后,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审批。 在指定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符合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体检医院)中选择复检医院。 复验一次,以复验结果为准。 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无效。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9号)。

3.评估。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 根据拟聘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资格重新进行审核,并报区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申请人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或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因故退学、取消就业资格的,街道办事处将择优选择从综合总成绩中确定合格人员。 按排名升序排列。

申请人的综合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 公示期满后一年内出现职位空缺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列入应聘人员名单。总分高于该批次该职位的合格线。 顺序按升序排列。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结果,择优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站、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网站公示,为期三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街道办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其他事项

(一)工资福利:

试用期满后,工资按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非从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年一次性发放45000元(含社会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不含年终绩效)奖金),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医疗保险。

(二)应聘者不得应聘与入职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因犯罪受过或者正在受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人; 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并应聘构成本说明书第四部分第10项回避关系的人员;

5、区编外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年龄、户籍等相关资格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为止。 年数是根据整年和整月累积的。

例如: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2年6月20日(含)之后出生的。

(四)任职资格所需学历必须为国民教育程度。 但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最低学历(学位)要求,并具有与该职位专业要求同等级别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也可以申请。

(五)2017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可凭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将被取消。 录用资格审查。

(6)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注册证明。 无法提供注册证明的,需提供学信网; 留学归国人员和港澳台人才需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明》。 《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位证书》、《台湾地区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 申请自学、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高校毕业生中试点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省教育厅(民教高[2009]9号)规定,符合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申请人,由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其学历、学位在省内得到认可。 此类申请人的“双学位”“双专业”对应的学历必须进行电子注册,并可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询,或按要求认证的学历(学位)。 (注: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查询该职位所需专业对应学历、学位的依据)进行申请。)

(七)已聘用的申请人,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

(八)厦门市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待业毕业生户口

限制。

(九)户籍须在厦门市的人员,不包括在厦门市高校就读的人员

有集体户籍。

(十)严格执行回避政策。 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受聘担任人事、财务、监察等职务,也不得聘用。其工作岗位具有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 。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公务。

(十一)应聘者报名时必须仔细阅读各职位的招聘资格,确认符合拟应聘职位的要求后方可报名。 必须对其注册资格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考试、体检作弊、考核中欺骗单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上述候选人3年内不得申请我区在职、编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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