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发展,满足民众对医疗服务的迫切需求,并解决卫生健康领域人才短缺的问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相关政策,经市委编制委员会的批准,并已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四家医院决定于2024年开展第二批“校园招聘”活动。此次招聘旨在公开选拔118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情请查阅附文。有关招聘消息将于2024年3月15日,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及多家媒体上同时公布。后续的考试安排信息,敬请关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包括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涵盖2021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参与的社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及满足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同时,这些候选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特定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对医疗卫生事业充满热情,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守法律法规,未曾有过不良行为的历史记录。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在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及此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情况与此相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的公开招聘过程中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若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而其信息被存入诚信档案库,并且该记录尚未达到规定的期限的人员。
(三)那些尚未解除纪律制裁或正处于纪律审查阶段的人员,以及那些刑事处罚尚未完成或正被调查涉嫌违法犯罪的个体;
(四)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事业单位的报考或被聘用:一是未达到规定的报考条件,二是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三是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情况。
报考者需注意,不得选择那些一旦被聘用即可能触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提及的特定情况的职位。
四、考试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活动将采用标准化面试流程。在普通岗位的招聘中,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两比一,而对于标注为急需人才的特定专业岗位,则不设定具体的开考比例限制。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活动严格依照发布招聘信息、在线提交申请、进行资格复核、组织面试、实施体检及综合考察、最终公示等环节依次展开。
(一)网上报名
报名的具体途径和时间安排如下:考生需通过蚌埠人事考试网的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请访问指定网址)。集中报名的时间定于2024年3月26日的上午9点至3月31日的下午5点,超出了这个时间段,网络报名将不再接受处理。
报名时需输入的相关资料。考生需登录报名平台完成注册,承诺遵守诚信原则,并填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等在内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为jpg格式,照片尺寸为295×413像素,文件大小介于20-100kb之间),并确保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3.有关要求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需与个人真实状况、报考资格以及拟任职位的具体要求完全吻合。任何通过虚假信息通过审查流程,且其真实情况与报考规定不符者,一旦核实,将立即剥夺其参加考试和被录用的资格。
报考者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且需凭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及面试环节。
(二)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即网上提交审核)后,需在2024年4月1日17: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须在2024年4月1日17:00之前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名。
(三)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
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者,需核实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2比1,若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需取消或适当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对于标注为紧缺专业岗位的职位,则不设定开考比例,具体信息请参考《2024年度蚌埠市卫健委直属医院第二批“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者,可在4月2日早上8点至10点期间重新选择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进行报名,超时将不再接受申请。改报的报考者需在4月2日中午12点之前完成相应的资格审查程序。
(四)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申请人需在4月3日的上午8点30分至11点期间,前往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北门的一楼会议室(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568号)参加资格的现场复核。
在资格复审阶段,考生需提交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毕业生的就业推荐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在内的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同时还要上交报名资格审查表。所有提交的证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必须备齐。
未在规定时间与地点完成资格复审或复审结果不达标的个人,将失去参与后续环节的资格。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前往现场办理的个人,允许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理手续。
经过资格复审的合格者,将在现场获得面试通知。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和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用按照每人8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五)面试
定于4月6日在蚌埠市举办。具体的时间与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书中详细说明。对于安徽省以外的院校考生,各招聘单位将提供交通补贴,依据机票、火车票等有效凭证发放,补贴金额根据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的票价标准来确定,最高补贴金额为800元。
面试的总分设定为100分。我们采用了一种结构化的面试方式,重点评估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素养、管理技巧以及潜在发展能力。
针对招考人数众多,需设立两个或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为了减少各面试小组考官评分之间的差异,确保评分的公平与公正,我们采用了修正系数法来计算考生的面试最终得分。具体操作是:考生的面试最终得分等于其面试原始得分乘以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计算公式为:同职位所有考生面试的平均得分除以本小组考生面试的平均得分)。
面试完毕后,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下,对面试得分进行汇总。随后,将依据面试成绩,依照招聘公告中公布的岗位需求人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筛选出体检资格候选人名单。
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将面试的最低合格标准设定为70分,对于那些面试成绩未达到这一最低标准的考生,将不会被允许参加体检及后续的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规划并执行。而考察环节则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各招聘单位共同承担并实施。
体检流程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发布的《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修订相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工作评估依据拟任职位的具体要求,通过多样化的评估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把握被考察者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能力水平、纪律遵守、廉洁自律以及与岗位的契合度,以及他们在校期间的表现。此外,还需确认被考察者是否满足报考资格的相关规定,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检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报考情形。
依据《关于迅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及惩戒体系构建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若在考察阶段结束时,被考察者依然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考察结果将判定为不合格。
若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依照既定流程和时间要求,在相应岗位的报考者中,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替补,每人最多替补不超过两次。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替补。
体检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七)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将对体检和考察均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约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者即便有反馈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规及审批流程,完成聘用手续,并依照规定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表现合格者将被正式录用,而表现不合格者将失去录用资格。
对于违反公开招录规定,或者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相应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的应聘者,将剥夺其被录用的资格。同时,对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岗报到的工作人员,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为确保考试风气严谨,维护招聘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整个招聘流程均受到市纪委监委的监督、审查与指导。招聘单位的领导以及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若与应聘者存在亲属关系或可能干扰招聘公正性的情况,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各招聘环节及相关后续事务均会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逾期未关注相关信息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留意网站上的最新动态。
本次招聘活动未设定任何特定的教材或复习材料,同时亦未组织、未委托他人组织任何辅导或培训活动。
咨询相关政策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3110982,该号码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提供。
举报监督热线:3132033(蚌埠市卫健委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事管理科,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院开展第二批“校园招聘”活动,现将相关岗位信息予以公布。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