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人社发[2012]299号 关于2012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部门(单位):根据省人社厅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2012〕 410号),现将2012年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注册正式工作人员;各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另有规定的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依照其规定。二、考核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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