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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信息汇总

  

(二)笔试

1、“公共教育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共教育基础笔试及考核大纲》执行。考生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看或下载考试大纲。考生须自行购买复习材料。

“专业知识”笔试的主要内容是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将于2014年6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缺席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3、“公共基础教育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的具体考试工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4、“公共基础教育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6月15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者直接网上查询(考生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的测试结果)。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6月16日至17日期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向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将于2014年6月29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5、政策加分。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拥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资源等九个部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按照《关于开展“百项社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省人事厅等五部门批准的“千千万万人才计划”(川团通函[2007]37号),我们参加了“三拥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社会工作者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服务期满并通过考核(或优秀)的志愿者教师”和申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乡镇及以下服务一年。笔试总分加2分,可享受政策奖励积分,最高可达6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机关干部》(川团通[2010]4号),选拔聘任村(社区)任期满(两年以上)并通过考核的大学生干部年度考核(或优秀),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工作一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被人社部评为优秀者县级以上单位保卫部门(优秀指表彰优秀,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请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还会额外加3分。附加积分可以按服务年限和奖励数量累计计算。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军人申请事业单位享受与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基层服务工程》(川人社局〔2012〕406号),符合征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军人(指已取得大学学历的人员)入伍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并具有二年以上现役经历按规定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军人),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算后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分,并在面试分数转换之前。在此基础上,被评为优秀军人或陆军团级(含)以上三等功奖励者,加2分;二等功及以上者,加4分。以上奖励积分可以累计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6分。在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退出现役返校、现役经历两年以上且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报考时不予毕业。享受上述积分政策。

如果同时满足多个奖励积分,则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积分,但不累加。已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加分并按规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将不再享受同一项目的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申请人须提交201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上午9:00-12:00、13:00-17:00)所在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下午)。考核材料及服役证明原件(退役大学生、军人须提供毕业证明、退休证明、获奖证明原件)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审核。参与上述服务项目且仍在相应岗位任职的,本次将获得政策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未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积分,相关材料复印件留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县教育科技局负责面试工作,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实施方案由县教育科技局制定,于2014年7月10日前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方式:报考音乐、体育、艺术类专业者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座+专业技能考试”的形式。讲座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申请其他教师职位的人将接受面试。 ,采取“讲座”的方式进行访谈。

2.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最后合格者相同的,确定为资格候选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中国·青川及青川县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建议申请人留意他们的询问。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2份(考生报名时需从广元人事考试网站打印出来,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与资质有关的其他证明(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以及就读院系、专业的证明原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颁发。申请人最终是否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以申请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载明的学历和职称为准。

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证明)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招聘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等数量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首日仅对中国青川和青川县人事人才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审查。第一天资格审核将于当日16时30分结束。资格审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留下的联系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通知申请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替换人员资格审核将于次日进行(即第二天仅审核替换人员)。如因联系电话错误或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无法通知申请人参加资格审查的,将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缴纳80元面试费的,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应当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由面试人员填补。如因考生缺席等原因导致实际面试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由候选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青川及青川县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总分及排名)人员和人才在线。

6. 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无法同等确定体检人员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全部相同,主管部门将安排补考,然后根据补考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执行。招募仆人(试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入学就业的通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将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更换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自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应当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未通过而造成的空缺,体检人员将根据参加该职位面试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补。如果该职位的所有候选人体检均未通过或没有人可以填补该职位,则不再更换。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承担。

7. 评估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应当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心理调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应当审查其人事档案及与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资格的验证和确认。考核、复试时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对于因应聘者自愿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照参加该职位面试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核的同等名额填补。如果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不合格或无人填补空缺,则不再填补。

八、公告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审核通过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记者应当以实名身份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公示期间举报严重问题且有确凿证据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举报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予以暂聘,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 ,取消其就业资格。

公告前,对于因取消拟聘资格、自愿放弃应聘者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参加该职位面试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缺。 ,并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凡应聘该职位的应聘者,均未通过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无替代人选的,不再予以更换。自公告之日起,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填补。

9、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主管部门将通知其提交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证明、同意调动(调动)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则提供复印件)审核单位应盖章并注明以澄清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就业登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档案有效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后将拟录用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经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取得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凭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且经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资格因就业将被取消。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2)建议申请人报名时留下两个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招聘期间请勿更换电话号码,保持沟通畅通。因无法联系上申请人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未指定辅导用书,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四)对本公告无异议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本公告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不符的,拟取消拟聘人员资格。责任由候选人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确保公开招聘信息、流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试方式、考试纪律规定,特别是不按照规定进行资格考试的;公告规定的,按照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的规定执行。已发布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严重地。情节严重的,给予政治处分、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质审查、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本公告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项请咨询青川县教育和科技局。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质审核及政策咨询热线(区号0839)

青川县教育科技局 7205150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6543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7202492、720252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7201718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2014年青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清单

201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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