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六、周日闭馆)。
3、报名地点:现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4、报名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正面相同免冠照片3张。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由乡镇(街道)政法委进行初审。报名完成后,灯塔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复审。
五、招聘方式和要求
1.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线不达标者,不予录用。
补充要点:
(一)现担任网格工作人员(人员名单由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确定)的,获得2分;
(2)老将可得1分。
额外积分不可累积。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若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录用条件;若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与加分成绩相同,则进行附加考试,以附加考试成绩高者为录用条件。
2.体检及考核(政审)
体检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和计划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专项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录用录用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录用录用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自行组织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如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排序依次递补;无人填补的,按本乡镇(街道)参加面试的未中选人中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 宣传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在灯塔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计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雇佣管理及薪酬
1.招聘管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包含在聘用期内)。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安局(辅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基层网格事务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公安局(辅警大队)负责辅警业务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安局(辅警大队)根据聘用人员日常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写出考核意见,并根据合同期限提出续聘或者解除聘用意见。
2. 薪酬与福利
专职网格员工资为每月1580元(含“四险”个人份额),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应由单位承担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缴纳标准承担。
七、纪律与监察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制,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全过程。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等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防疫要求
1.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思通”健康通行证,经确认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体温检测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须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2.入场复测体温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司通”健康通行证未变绿的考生,需提供检测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3.考生需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蓝色口罩,除需确认身份时外,考试全程佩戴,确保个人防护。
4.疫情形势如有变化,以各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2 月 10 日
灯塔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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