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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湖北荆门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3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8
荆门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通知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强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和《湖北公务员公开遴选推行细节(试行)》等有关规定,荆门人民检察院决定拓展公开遴选公务

荆门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通知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强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和《湖北公务员公开遴选推行细节(试行)》等有关规定,荆门人民检察院决定拓展公开遴选公务职员作。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公开遴选职位

拟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具体职位详见《荆门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荆门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员工。

2.荆门直机关设在县级以下的单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下同〕工作历程。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任职历程。

5.年龄低于35周岁(1984年11月25日(含)将来出生)。

6.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

7.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8.参加过2020年度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务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可以考试报名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计算工作历程年限、任职时间、考试报名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

3、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

荆门人民检察院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遴选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职员个人自愿申请方法进行。报名职员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或市主管部门赞同后,填写《荆门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携带报名申请表和电子照片,于11月30日8:30至12月3日17:30期间工作时间到荆门人民检察院政治部(803室)进行现场报名申请。每名报名职员只能考试报名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12月3日17:30后,不再同意报名申请。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由荆门人民检察院推行。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比率低于5:1的,核减或取消计划。

3.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职员,由荆门人民检察院制作笔试准考证,并公告报名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应聘,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应聘成绩占50%的网站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笔试委托荆门人事考试局组织推行,笔试内容包含《综合科目》,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职员政策理论水平、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事情由荆门人民检察院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报名职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址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荆门人民检察院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应聘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率,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职员名单,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公布。

资格复审职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历程证明和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原件)等材料。资格复审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率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计划。

3.应聘。荆门人民检察院依据资格复审状况,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应聘通知。应聘职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址参加应聘。应聘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应聘致使该职位达不到规定角逐比率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应聘的职位,考生应聘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荆门人民检察院组织推行。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率确定考察职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低确定。体检在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体检考察职员名单由荆门人民检察院在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研究决定

荆门人民检察院依据考察状况与考察职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状况进行综合剖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职员,预防容易以分取人。拟试用职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六)公示

荆门人民检察院将拟试用职员在荆门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任职

试用职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职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薪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荆门人民检察院对试用职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外贸原单位工作。荆门人民检察院办理任职手续时,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确定职务(职级)。报名职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能晋升职务职级。

4、纪律需要

报名职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和《湖北公务员公开遴选推行细节(试行)》等有关规定。

荆门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0724-8885839。

附件:

1.荆门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荆门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申请表

荆门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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