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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包头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遴选通用)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8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包头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包头考区新冠疫情防控有关手段和需要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包头考区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包头考区新冠疫情防控有关手段和需要告知如下,请所有包头考区考生了解理解并配合实行。

1、请广大考生准时关注知道并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及包头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合理规划行程,做好健康管理。建议考生考试前非必要不流动。针对正处于高风险楼栋所在小区的其它楼栋的考生和员工,可持准考证或工作证明文件离开目前所在小区,并需提前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打印签订后交社区留存),自行前往考试知识点,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和网约车),全程佩带医用防护口罩,实行考试知识点和住地两点一线,途中不近距离接触别的人。

2、推行考生考试前8天健康日报规范

1.为进一步精准动态学会考生健康情况,所有考生须提前用手机下载爱青城APP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实名认证,从11月25日0时起,在爱青城APP的公考健康填报窗口,根据1日一报,异常状况随时报的需要,每天提交健康日报,填报起止时间为:11月25日0:00-12月4日24:00。对于异常状况要准时主动向考试知识点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备。

2.所有考生须在手机授权功能中打开爱青城APP公告推送功能和隐私选项定位服务,建议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与考试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一致,以保证准时接收有关提示信息。

3.所有考生须持续进行每天健康申报至考试结束当天,不能不报、迟报、瞒报、谎报。凡未履行以上需要,影响备考、考试等,后果自负。导致紧急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每场考试前,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时须出示: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2.实名认证的通信云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和考生当天首场考试开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依据出具报告时间计算,电子、纸质同等效力)。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服从安排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试前会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包头人社公众号、包头智慧人社公众号及包头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温馨提示,考生应趁早了解考试知识点入口地方和前往路线。

2.因考试知识点内疫情防控管理需要,社会汽车禁止进入考试知识点,考试知识点周围不提供停车条件,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法。

3.因防疫测试需要,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试前90分钟到达考试知识点,提前筹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等有关证明,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考试期间考生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及包头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准时知道考试疫情防控有关需要,积极配合考试知识点、考场员工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须自备数目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除同意身份核验时按需要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出考试知识点与考试期间全程有效佩带口罩。

3.考生自觉维持入场安全距离(1米),不能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查验步骤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试知识点。进入考试知识点后在规定地区活动,考后准时离开。

4.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测试、研判发现有异常状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能参加考试、到指定考场考试、就医等有关处置。

5.倡导考生自行赴考,送考职员不能进入考试知识点,不能在考试知识点周围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试知识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二)关注身体情况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嗅觉味觉衰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准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员工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职员研判觉得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拥有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察看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职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6、相关需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

考生参加考试即视为已了解告知事情、责任义务和防疫需要。如违反有关规定,须承担有关责任、同意相应处置。

考生凡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真实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不真实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手段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导致不好的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其他事情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包头考区相关需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大家将准时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包头人社公众号、包头智慧人社公众号及包头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维持关注。

8、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1.考务咨询电话:5221935

2.包头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5619350、5619338

附件:国家公务员考试参考职员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包头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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