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救助管理站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救助管理站因工作需要,依据中共苏州委办公室、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建议〉的公告》(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流程〉的公告》(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赞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员工2名。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招聘岗位、人数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1:1名;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2:1名。(附岗位介绍表)
2、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
3、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好的记录;
2.苏州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01月13日将来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公共管理类、机电控制类,参照《江苏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其他:岗位另有需要的详见岗位介绍表。
4、招聘程序
招考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应聘、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2023年01月13日至01月16日,联系电话:67510015、67510109。
2.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查。使用在线报名方法,本次招聘不同意现场报名。考试报名职员请填写《苏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现场报名条件审查登记表》,并按岗位需要筹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022年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别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面试岗位所需的其它有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01月16日24:00之前发送到jzglz@mz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根据岗位名字+名字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公告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应聘前,请考试报名职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公告。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20:1的岗位直接进行应聘。应聘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应聘形式、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率确定进入应聘人选,不足3:1比率的,按实质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应聘人选。应聘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应聘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应聘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应聘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请考生严格遵守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需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名程,防止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有关状况准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需要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暨考生承诺书》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职员名单在应聘结束后当天现场予以公布,于苏州民政局网站(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率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成本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职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最新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实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降低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职员,在苏州救助管理站通知栏和苏州民政局网站(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上公示一周,同意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职员准时办理报到手续。考试报名职员须对照本简章考试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考试报名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职员,如与外贸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情,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5、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员工的管理根据苏州《关于进一步加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建议》推行;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实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职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根据《岗位介绍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实行;
4.用工期间的薪资福利待遇根据苏州公益性岗位职员薪资管理有关规定实行;
5.公益性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拟定的各项规章规范;
6.公益性岗位员工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6、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员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同意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7510107。
本简章由苏州救助管理站负责讲解。
附件1:苏州救助管理站公益性岗位职员报名条件审查登记表.docx
附件2:苏州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员工岗位介绍表.docx
附件3: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苏州救助管理站
2023年01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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