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6070 111 11 11 11 11
归纳概括 文章 文章写作 贯彻执行题 
  2023年江苏南京儿童医院招聘卫技职员147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南京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职员通知 为更好地选拔出色人才,优化卫技职员结构,南京儿童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名卫技职员。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岗位本次招

南京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职员通知

为更好地选拔出色人才,优化卫技职员结构,南京儿童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名卫技职员。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与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目、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职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职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2、招聘条件

面试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拥有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拥有考试报名岗位需要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2月 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职员或具备中级职称的职员,与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面试,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获得高级职称职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办法不变。有工作历程需要的,工作历程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面试: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一般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查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

3、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具备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3年8月31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

5、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通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职员。

(三)相关需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一般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职员,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合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近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一般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职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需要相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职员,如参加服务项现在无工作历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职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需要通过大学习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公告单的,相应的成绩高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获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职员,面试有英语四级、六级需要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公告单。

3、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一般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含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报名

(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

1、在线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 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依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在线报名的面试职员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

3、面试职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置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

5、信息查看

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建议有异议,请准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交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银进行在线缴费确认(100元/人)。

交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率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很难形成角逐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赞同,可适合减少开考比率。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率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考试报名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交费的面试职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面试职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银退还。

8、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在线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面试职员相关需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一般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需要为本人最近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需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

1、在线报名

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报名日期: 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面试职员可在报名入口查看初审结果。

面试职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置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

2、开考比率: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率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率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很难形成角逐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赞同,可适合减少开考比率。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率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与工作历程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讲解。

4、考试方法和推行方法

本次招聘使用笔试和应聘(应聘可采取结构化应聘、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使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法,各项成绩使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法和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率”栏。

(一)笔试

1、《岗位信息表一》

《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面试职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根据规定的时间到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面试职员参加考试时持有些身份证需要与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址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面试职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

2、《岗位信息表二》

《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推行,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需要有关的常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程。

笔试时间、地址、疫情防控需要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使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职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

(二)应聘

应聘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质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率(同开考比率)确定。

应聘前,招聘单位将对获得应聘资格的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职员名单和有关需要,由招聘单位公告面试职员或通过报名入口公布。面试职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维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入口,以便招聘单位公告资格复审或递补,因面试职员个人缘由没办法准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面试职员须依据招聘单位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最近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国内一般高校2023年毕业生,与考试报名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国内一般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职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有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应聘。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同的与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考试报名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选。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应聘职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应聘由各招聘单位依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推行。应聘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应聘成绩当场公告考生。

(三)直接考评

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使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法招聘,考评时间、地址、疫情防控需要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公告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备案后的考评策略,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推行。考评成绩使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

5、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应聘(考评)合格职员中,依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职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对体检合格职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与面试岗位有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6、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与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单位、岗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职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职员个人缘由逾期没有办理有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职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需要、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与其他缘由致使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一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7、工作纪律

面试职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员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置。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公开招聘员工与面试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8、招聘政策咨询

(一)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

南京儿童医院:025-52862929

9、招聘监督

南京卫生健康委员会:025-68787878

南京机关事务管理局:025-83639226

附件1.南京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职员岗位信息表1、xlsx附件2.南京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职员岗位信息表2、xlsx

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专题
公务员考试网最新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热门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23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www.gsgwyw.com)
Copyright © 2007-2023 www.gsgwyw.com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