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辅导员招聘通知
依据四川公开招聘员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质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职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待遇参照在编职员实行。
2、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88年1月1日及将来出生并于2023年7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一般高等教育全日制一般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职员和赴台陆生不受一般高等教育全日制一般班限制)的应往届毕业生,且完全符合《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辅导员招聘岗位和条件需要一览表》(附件1)(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需要一览表》)有关岗位条件需要和本通知其他需要的职员。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23年7月31近日获得符合岗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考试报名者需要在报名时获得符合岗位条件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试报名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是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考试报名者应同时拥有的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中共党员。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赞同。
在职职员拥有条件考试报名者,须征得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书面赞同。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赞同。
2.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细节(试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考试报名事业单位的。
3、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需要一览表》,后续笔试、应聘成绩均按岗位分别排名。
4、报名、交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扫描二维码填报方法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10:00至2023年3月8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需要。考试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详细知道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与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内容,依据自己状况选择完全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规范,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者,下载并准确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最近免冠照片处插入粘贴好证件照后,将《考试报名信息表》连同有关信息一块扫描二维码上传至报名表单。
考试报名者所填《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参加笔试的基本依据,考试报名者最后是不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需要由我校负责的应聘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审核确认结果最后确定。
报名截止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四川轻化工大学将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考试报名者,不再另行公告。
3.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考试报名者用A4纸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1份,供应聘资格审查时用。
(二)笔试交费
根据四川财政厅、四川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交费50元,此次笔试共交费50元。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者,于2023年3月13日17:00前扫描二维码缴纳笔试费。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考试报名人数(以交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通知规定的笔试开考比率的,由四川轻化工大学按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状况,由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3月13日19:00前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考试报名者所交费用,由四川轻化工大学退还给考试报名者本人。
(四)签收准考证
考试报名者交费后于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学校人事处签收《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者需要遵守准考证上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需要。
在考试当天,考试报名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逾期未签收准考证,与有关证件不符合规定需要而影响考试的所有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行承担。
5、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法进行。考试包含笔试和应聘。
根据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质,笔试开考比率为有效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应聘成绩7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等学校辅导员综合入门知识》一科。笔试使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题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含高等学校辅导员综合入门知识及应用文写作,笔试参考资料详细情况见《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笔试复习参考教程》(附件3)。
3.笔试时间地址。定于2023年3月15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试报名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3年3月15日16:00前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公布,考试报名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考试报名者,可于2023年3月15日19︰00前申请分数查询(分数查询电话0813-5505958),逾期不再受理。分数查询结果于2023年3月15日21︰00前电话回复考试报名者。
(三)应聘
1. 应聘内容
应聘使用线下综合应聘。应聘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含综合答辩时间8分钟、自我介绍和专长展示时间合计7分钟。综合答辩重点考核面试者的意愿素质、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剖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革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风韵等)和常识素质(综合常识、专业常识等)等方面,专长展示是在答辩现场对面试者综合素质的一种检验,其展示的内容和形式由面试者自行确定。应聘有关需要另见通知。
2.确定应聘入围资格审查职员
学校依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职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率确定入围应聘资格审查的职员。与最后一名应聘资格审查职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职员,一并确定为参加应聘资格审查的职员。若未达到以上最低比率的,按笔试参考且获得应聘资格的实质人数全部参加应聘。入围应聘资格审查职员的名单将于2023年3月15日21∶00前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考试报名者本人。
3.应聘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应聘资格审查由四川轻化工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及职员名单于2023年3月15日21∶00前由四川轻化工大学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公告,请考试报名者注意查阅。
获得应聘资格审查的职员根据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址办理应聘资格审查手续:
《考试报名信息表》原件(请在承诺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试报名者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考试报名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
在职职员应提供外贸原单位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有效学位证、毕业证书的,参加应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状况的证明原件。其最后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岗位的学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获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面试者的考试报名(聘用)资格,责任由面试者自负。
不可以按需要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
应聘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取消应聘资格与因缺少应聘资格审查通知需要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应聘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职员参加应聘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获得应聘审查资格的职员,由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依据考试报名者在《考试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公告其在规定的时间、地址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职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致使不可以递补参加应聘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应聘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扫描二维码缴纳了80元应聘费的应聘职员,由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发给应聘公告书。
4.应聘时间及地址
应聘的时间及地址详见《应聘公告书》。应聘当日,应聘职员凭应聘公告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应聘公告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址按时到应聘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应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应聘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质参加应聘人数低于规定的应聘入围资格审查比率时,应聘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质应聘职员未形成角逐(即参加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该岗位应聘职员应聘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成绩公布
考生的应聘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互联网心理健康测试
考试报名者在领取应聘公告书后须在应聘资格审查当日19:00之前完成互联网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将作为录用的要紧参考依据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姥爷布,严格为面试者保密。
(五)考试成绩公布
应聘工作结束后,由四川轻化工大学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上公布实质参加应聘职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应聘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6、体检
(一)体检职员确定
依据招聘名额,根据面试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轻化工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职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与录取资格。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应聘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职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方法〉的公告》(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公告》(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有关条约的公告》(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需要实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址
体检职员自行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需要及需知另行公布),并于指定时间(另行公告)前反馈体检结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公告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职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
某岗位因体检职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根据参加应聘面试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职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应聘的职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7、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职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状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考试报名有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考试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取消考试报名资格与通过考核后考试报名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应聘面试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应聘的职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8、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轻化工大学确定为拟聘用职员,并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含拟聘用职员的名字、年龄、招聘岗位需要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状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名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法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职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或很难否定的,一经后续核实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职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拟录取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将按该岗位参加应聘面试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应聘的职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9、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职员由四川轻化工大学公告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址。
(一)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近日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在职职员应提供外贸原单位出具的赞同其到新单位面试的书面材料(在职职员需按招聘单位需要提供正式赞同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赞同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四川轻化工大学负责对考试报名职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备案,通过审核确认的职员,获得聘用职员资格。
公告被聘用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四川轻化工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合同书(具体时间以四川轻化工大学公告为准)、到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不可以按需要提供上述材料的与获得聘用资格的职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职员资格。因以上缘由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10、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员工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同意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职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职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尤其是不按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置,情节紧急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1、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情,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网站上通知。因考试报名者不主动、不按需要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致使本人未能按需要参加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考试报名者确保联系方法正确、畅通。不然因没办法与考试报名者获得联系所导致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自行负责。
(三)本单位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十2、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0813-5505958(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辅导员招聘岗位和条件需要一览表.docx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复习参考资料.docx
四川轻化工大学
二〇二三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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