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为满足天津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职员需要,依据《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精神,天津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146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职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公告〉有关事情的公告》(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需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职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职员同等对待。
2、招聘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海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一般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与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需要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需要,考试报名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2月13日将来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2月13日将来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2月13日将来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1日,即2023年2月13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需要(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3年8月31近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有关证书;
8.拥有考试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规范的有关规定;
10.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职员需符合天津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同意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职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职员。
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试报名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岗位,非应届生需要有相应的岗位技术资格证。应届生需要在聘用三年内获得相应岗位技术资格证,不然予以解聘。
2.考试报名疾控中心岗位的,需要在聘用三年内获得相应岗位技术资格证,不然予以解聘。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
3、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应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发布招聘通知
2023年2月2日,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址:http//tjjhggjy.renyibao.com
报名、资格审查和交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交费均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日期: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2月17日16:00。
笔试交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2月19日16:00。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与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日期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以第三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实质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高于3:1。达不到此比率需要的,适合降低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报名岗位不可以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交费的职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个人45元。依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可减免考务成本。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务成本手续。
办理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应聘。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常识》,主要评测面试职员从事医学有关工作应拥有的理论常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地址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日9:00至2023年3月5日9:00。
考试报名职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能参加笔试。
2023年3月14日,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看笔试成绩及有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应聘职员1:3的比率,确定各岗位进入应聘的职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应聘的人数达不到1:3比率时,根据该岗位进入应聘的实质人数进行应聘。
应聘前,进入应聘的职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考试报名岗位需要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根据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招聘岗位因考试报名职员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缘由导致达不到应聘比率需要的,从考试报名同一岗位职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应聘
应聘采取结构化面议方法进行,主要评测面试职员综合剖析、组织协调、应对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入口缴纳应聘考务费,应聘考务费每个人45元,逾期未交费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依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减免考务成本。
应聘交费、应聘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入口进行。
应聘交费、应聘准考证下载和办理减免考务浪费时间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2023年3月25日17:00。
应聘时间:2023年3月26日(具体时间地址见准考证)。
进入应聘职员应按应聘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应聘,因个人缘由未参加应聘的,视为放弃。参加应聘时,需要同时携带应聘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能参加应聘。应聘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占60%,应聘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应聘成绩40%。
笔试成绩、应聘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应聘结束后,总成绩于2023年3月29日公布。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看总成绩及有关信息。
体检
应聘合格职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的职员。若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状况,根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职员;如仍出现并列状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职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址在报名入口予以发布。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流程实行。招聘单位或面试职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成本均由面试职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缘由,未根据时间和地址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别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职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缘由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应聘合格职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职员总成绩并列时,根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职员。
考察
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依据拟聘用的岗位需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方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状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人高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员工参加。考察应做到全方位、客观、公正、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经考察,对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不予聘用。
公示
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状况,研究确定拟聘用职员。对拟聘用的职员,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拟聘用职员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4、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同意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职员凡与考试报名职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有关职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考试报名职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置。
监督电话:022-28942650
5、需要注意的地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告》(津人社办发〔2022〕99号)需要,推行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职员不可以提供有关证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机构。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提升警惕。
3.特别提示:如遇突发情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大家将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的公告。因个人缘由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专技岗1至专技岗17:022-28942650
专技岗18至专技岗20:022-28945626
专技岗21至专技岗36:022-68924239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5.网站服务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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