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通知
依据《宁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教育局赞同,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10 名,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单位介绍
宁波财经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宁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进步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一般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8年由原校名宁波大红鹰学院更名为宁波财经学院。
2、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应聘、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
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拥有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需要;
(四)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拥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种类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和学历 (学位)需要 | 招聘 范围 | 岗位其他需要 |
1 | 辅导员岗位 | 专技 | 10 |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有高校辅导职员作历程。 |
注:①中共党员的获得时间和年龄、工作历程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已公示的拟聘用职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5、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法。
时间:2022年十月11日9时至十月13日16时。
考试报名者登录宁波考试在线报名系统 ,选择进入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员工,在仔细阅读有关通知信息后,按需要输入个人信息,严格 根据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考试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考试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十月14日9时至十月17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面试职员的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面试职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需要真实有效。不符合考试报名岗位条件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查看并第三报名
时间:2022年十月1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职员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第三报名并同意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第三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交费确认
时间:2022年 十月19日9时至十月21日16 时。
报 考 人 员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录宁 波 市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选择进入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员工,通过资格初审职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费确认,并查看 是不是完成。未按时交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注:完成交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 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考试报名同一岗位的交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可以低于 3:1,在规定的交费确认时间内,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交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率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http://www.nbufe.edu.cn ),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交费确认的职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考试在线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员工,下载准考证打印。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考试:
采取笔试加应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和应聘试题一律委托具备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拥有的专业常识。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址及有关事情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率确定应聘对象(不足比率的按实质人数进入应聘)。成绩和应聘入围人选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http://www.nbdhyu.edu.cn/)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模块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址。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应聘前,借助一天时间对辅导员岗位入围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是境外留学回国职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面试需要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考试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可以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应聘公告》,考生凭身份证,根据《应聘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应聘,辅导员岗位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应聘名额,不递补。
(3)应聘(辅导员岗位)
应聘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者举止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剖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和面试岗位有关的专业常识能力。应聘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应聘的,视作放弃。放弃应聘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5)成绩
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应聘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应聘成绩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率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应聘成绩排序。应聘和考试总成绩与参加体检与考察职员名单于应聘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模块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职员按需要的时间到指定地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实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应聘合格职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职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职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提供聘者查看和社会监督:
1、宁波财经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bdhyu.edu.cn/);
2、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有关信息通常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面试者自行注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有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准时研究处置:
1、宁波财经学院(纪检监察处):057488044810;
2、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4-89298058。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实行。
7、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宁波海曙区学院路899号)
咨询电话:0574-88052286;
宁波财经学院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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