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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11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宁夏农林科学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全区唯一一家农业综合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58年,长期以来为促进全区农业进步、农村进步、农民增收提供要紧科技支撑。全院设有7个职能处(室)及机

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宁夏农林科学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全区唯一一家农业综合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58年,长期以来为促进全区农业进步、农村进步、农民增收提供要紧科技支撑。全院设有7个职能处(室)及机关党委、11个公益性研究机构及后勤服务中心。有自治区“院士后备人才”1人,3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年轻人专家”,3人为自治区“塞上英才”,8人为“塞上农业专家”,7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23人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6人为自治区科技革新领军人才。有32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试验站、工程技术中心、水平测试中心,17个自治区科技革新团队(含柔性引进),8个院地合作共建试验示范基地和35个院企合作基地,覆盖了我区大多数特点优势产业。先后获得各类科研成就1000余项。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业科技革新能力,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员工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角逐、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2、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共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好职业道德,可以履行事业单位员工义务;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通常为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8日将来出生),博士研究生通常为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28日将来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为准;

5.符合《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中各招聘岗位需要的有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职员不能面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现在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可以以原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考试报名;

8.现役军人;

9.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员工;

10.一般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面试者不能考试报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11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详见《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计划一览表》。

4、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方法进行。

5、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通知

2022年9月28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xaas.com.cn/)发布招聘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采取在线报名方法进行。登录宁夏农林科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39.108.85.26:8095/nkyenroll,注册成功后按需要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日期

2022年十月13日9:00至十月17日17:00。面试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面试者注册时名字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面试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系统内“照片审核处置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上传的照片须为2022年1月1日将来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面试者请根据需要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4.报名说明

(1)每位面试者只能考试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件需要一致。报名信息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面试者要严格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不真实信息的面试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不真实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全过程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报名结果查看

面试者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准时查看)。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面试者视为放弃;假如面试者在报名最后1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职位考试报名的资格条件被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查未通过处置的,在报名网站正式关闭后,面试者将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6.岗位有效报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满2人,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准时公告面试者,并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布岗位取消状况。

(三)资格初审

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严格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对每一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经核实后,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1.面试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2.对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面试者不符合面试条件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面试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近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职员须在2022年7月31近日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近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不然取消面试资格。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获得毕业证的,应先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毕业证获得后应在应聘前准时提交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

5.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应聘面试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面试者与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各留存一份。

6.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7.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职员名单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笔试

1.所有岗位免笔试。

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比率超越5:1,以增加笔试的方法(以下简称“加试”)确定应聘人选。

(1)加试时间及地址另行公告。

(2)加试由我院组织有关专家(职员)命题,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素质及有关专业常识和业务能力。

(3)加试结束后,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应聘职员名单。加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应聘。

(4)加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公布。

(六)应聘

1.制定应聘策略。

2.采取结构化应聘方法进行。由我院组织有关专家(职员)命题,重点评测面试职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3.应聘评委按专业大类分组,每组共7人,专业评委不少于5人。应聘评委根据回避、交叉等原则从有关专家库中抽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前对评委进行培训。

4.应聘需提前一周,通过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发布应聘通知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法,公告获得应聘资格面试者参加应聘的具体时间、地址、应聘形式等。

5.应聘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加试的岗位,考生应聘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加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加试成绩×50%+应聘成绩×50%。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6.同一岗位出现面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根据应聘题本中专业常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1.体检由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推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实行。

3.面试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需要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医院标准高于初检医院标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成本由面试者承担。申请复检的面试者,应另外承担复检有关成本。

(八)考察

1.由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会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考察对象档案中记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状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还要对面试者的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好的政治或诚信记录(涉金融、统计、房产、保险等范围紧急失信职员;失信被实行人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的(在通知发布之近日解除处分或超越处分期的除外);不拥有本单位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与其他不适合考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的,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招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通常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九)公示与聘用

依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公示、拟聘用职员名单,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党组会议审定,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通常高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职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公告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聘用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时间及地址说明

资格复审、加试及应聘的时间、地址,视疫情状况另行公告。

6、工作需要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情或本方法未尽事宜,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因面试者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出现岗位空缺时,从相同种类岗位面试职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对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式批复为准),因已被录用职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

(五)招聘所有环节,须在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对面试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不真实资料、冒名顶替、恶意考试报名等行为,与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面试者报名时所留电话要维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致使招聘单位没办法公告有关事宜的,责任由面试者自行承担。

(七)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置。

7、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盾 张伟

联系电话:0951-6886703

举报电话:0951-68868056886701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宁夏农林科学院1117室。

附件: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宁夏农林科学院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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