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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辽宁沈阳招聘教师3101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2023年沈阳公开招聘教师总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委组织部 辽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的公告》、《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023年沈阳公开招聘教师总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委组织部 辽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的公告》、《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等政策法规需要,为科学配置我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01名事业编制教师。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需要的职员均可报名。2、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备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拥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2.面试职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需要的,按岗位需要的年龄条件实行,聘用后服务期五年。3.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面试职员应于2023年5月8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外院校毕业生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笔试、应聘、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不然不予聘用。4.面试职员的工作历程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有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8日(含)。5.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别的人员不能考试报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一般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考试报名职员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6.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面试职员须具备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面试职员可先行报名,经笔试、应聘、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不然不予聘用。(三)下列情形不能考试报名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6.现役军人、现沈阳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可以以已获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考试报名,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可以以已获得的专科学历考试报名);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招聘方法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应聘)的方法。4、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通知通过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教育局、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总通知。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rsj.shenyang.gov.cn沈阳教育局网址:jyj.shenyang.gov.cn沈阳考试院网址:www.sysksy.cn和平区网址:www.syhp.gov.cn沈河区网址:www.shenhe.gov.cn铁西区网址:www.tiexi.gov.cn皇姑区网址:www.syhg.gov.cn大东区网址:www.sydd.gov.cn浑南区网址:www.hunnan.gov.cn于洪区网址:www.syyh.gov.cn沈北新区网址:www.nsy.gov.cn苏家屯区网址:www.sjtq.gov.cn辽中区网址:www.liaozhong.gov.cn新民市网址:www.xinmin.gov.cn法库县网址:www.faku.gov.cn康平县网址:www.kangping.gov.cn(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面试职员只能考试报名一个岗位。报名网址:沈阳考试院(http://www.sysksy.cn)1.报名日期。5月9日10:00至5月13日16:00。届时,面试职员登录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最近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报名“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面试职员须将《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正面、整体明确拍照,jpg格式,100KB以下)。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规范,面试职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用人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网站对面试职员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面试职员注意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是不是通过,并维持手机畅通。3.查看审核结果。面试职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5月14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考试报名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日期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岗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面试资格。4.交费确认。通过审核的面试职员,须重新登录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在线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每科50元人民币,两科合计100元人民币。面试职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视为自动舍弃报名。面试职员在在线缴费后,第三登录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的缴费状况是不是为“已缴费”,假如显示其它状况,请准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看(查看时请提供名字、身份证号、报名序号、交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交费时间顺延至5月14日24:00。为便于面试职员考试报名,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每半天在报名网站中公布一次,最后一次公布时间为5月13日13点。请面试职员准时报名并交费,预防后期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互联网拥堵,给报名和交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置。5.网上准考证打印。交费成功的面试职员,于5月24日10:00至5月27日8:30登录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察、应聘环节用。6.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时,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招聘岗位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有关信息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教育局、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报名已取消岗位的面试职员,可以在2023年5月15日13时至15时内考试报名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舍弃考试报名。(三)考试考核1.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科目:中小学教师类(D类),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根据5:5的比率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职员须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看,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考试院官方网站成绩查询系统。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教育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察和应聘。2.现场资格审察资格审察时间及有关事宜将通过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依据招聘通知、岗位资格条件等,对面试职员报名条件进行审察确认。主要审察面试职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招聘岗位所涉及的需要条件等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面试职员,须提供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有工作单位但故意隐瞒不报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同意资格审察的面试职员视为自动舍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需要条件不符而取消应聘资格的,面试职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考试报名该岗位职员依次递补。3.应聘应聘通知及参加应聘职员名单将根据面试职员考试报名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面试职员通过现场资格审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率(考试报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比率为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应聘职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应聘职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应聘,未达到规定的应聘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应聘人选。应聘前,因面试职员自愿舍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应聘职员已公布,递补应聘职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电话公告递补职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应聘的面试职员说明状况。应聘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应聘内容为试讲和答辩(考试报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岗位还需进行实践操作)。应聘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常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及板书能力。应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可以聘用。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应聘总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职员总成绩将根据面试职员考试报名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四)体检体检职员名单、时间和地址等,将根据面试职员考试报名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依据面试职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总成绩并列者,应聘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职员。如应聘成绩也并列,采取应聘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一般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需要等有关规定组织推行。对身体有特殊需要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实行。体检统一组织在具备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面试职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五)涉罪信息查看根据《关于印发教员工工入职查看方法(试行)的公告》(辽检会字〔2019〕8号)需要,由市、区县(市)两级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看,因涉罪信息查看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六)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知道,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建议,并存入拟聘用职员档案。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七)公示与聘用拟聘用职员信息通过沈阳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职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拟聘用职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通常低于6个月(第一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有特殊约定,甲乙双方将在聘用合同当中体现。5、纪律与监督(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面试职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有关单位。(二)严格实行回避规范,从事招聘工作的职员、体检大夫等凡与面试职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三)具体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实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其他事情(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面试职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二)面试职员自报名至拟聘用职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法不畅所致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负。(三)面试职员要准时关注有关网站的通知信息,因面试职员个人缘由未能参加笔试、应聘、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舍弃面试资格。(四)依据国家有关需要,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面试职员异常试题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帮助抄袭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7、本通知由沈阳教育局负责讲解8、联系电话(一)报名、资格审察咨询电话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沈河区教育局:024-24123719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大东区教育局:024-22813582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03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苏家屯区教育局:024-89815053辽中区教育局:024-87882696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东北育才沈抚示范学校:024-67950502沈阳朝鲜族第一中学:024-31200574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24-62268602沈阳化工学校:024-29873315沈阳旅游学校:024-86899585沈阳汽车工程学校:024-67998277沈阳轻工艺术学校:024-26715505沈阳外事服务学校:024-22853077沈阳艺术幼儿师范学校:024-24519971沈阳装备制造工程学校:024-85717500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024-25262831沈阳信息工程学校:024-29871613沈阳城市建设管理学校:024-88223876转8016沈阳交通技术学校:024-31045299沈阳蓓蕾幼儿园:024-22852895沈阳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024-24365566沈阳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幼儿园:024-25958990、25999258沈阳教育局:024-22827179(二)纪律监督电话和平区人社局:024-31912269沈河区人社局:024-22898806铁西区人社局:024-85731188皇姑区人社局:024-86208759-8016大东区人社局:024-62189328浑南区人社局:024-23787637于洪区人社局:024-25321503沈北新区人社局:024-88043587苏家屯区人社局:024-89812813辽中区人社局:024-87882378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2752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2383康平县人社局:024-87344786沈阳人社局:024-22539027(三)技术支持电话沈阳考试院:024-67989720(四)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附件:1.2023年沈阳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教育局沈阳考试院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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