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通知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推行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00名员工。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单位介绍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武汉,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是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湖北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学校聚焦大食品大营养大健康范围,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和管理学为两翼,工、农、管、理、文、经、医、艺、法等多学科协调进步的格局。
2、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
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拥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附件)。
(三)以下职员不可以面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职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实行回避规范的职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报名及资格审察
(一)通知发布
招聘通知拟在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s://www.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日期与方法
1.报名日期:招聘岗位报名日期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招满即止。
2.报名方法:通过武汉轻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rczp.whpu.edu.cn)向院(部)提交个人面试材料。(各院部招聘联系方法见招聘网中公告通知板块)
(三)资格审察
1.关于年龄需要的说明: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备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若科研成就突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具备国外研修、科研实践、工程实践等历程可第三放宽。
2.资格审察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就证明材料。
3.关于有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需要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将来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获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海外、境外留学职员须于2023年12月31近日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材料须于2023年12月31近日获得。对到期未能按需要获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舍弃。
5、考核方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武汉轻工大学各用人部门组织拓展,考核采取应聘的方法进行。
应聘工作根据《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工作流程》实行。应聘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结合面试岗位采取试讲、专业常识和营业额考察、实质操作能力等方法进行。应聘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应聘时间和地址由学校用人部门另行公告。应聘成绩现场告知。
应聘结束后,按应聘成绩计算总成绩,应聘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应聘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实行应聘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应聘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6、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率,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人选。
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推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备资质的体
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视对面试职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状况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中对面试职员的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第三复核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方位、客观、公正地写作考察材料。
考生自愿舍弃或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考试报名同一岗位的职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7、公示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申请备案。
8、聘用
(一)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职员,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申请备案。
9、违纪违规处置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员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置,涉嫌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0、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s://www.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通知发布网站,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状况等有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有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政策咨询邮箱:rsc@whp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xlsx
武汉轻工大学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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