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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29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知为深入推行人才强旗策略,持续加强人才吸纳集聚力度,进一步优化全旗人才队伍结构,依据《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方法(试行)》《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推行策略》有关规定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知为深入推行人才强旗策略,持续加强人才吸纳集聚力度,进一步优化全旗人才队伍结构,依据《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方法(试行)》《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推行策略》有关规定,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拓展2023年全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总体需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要紧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实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按需引进、人岗相适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断壮大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为推进我旗优质进步提供智商支持和人才保障。2、引进计划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9名,其中旗直属事业单位岗位21名、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岗位8名,具体详见《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要目录(旗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2)。3、引进条件(一)报名职员拥有以下资格条件:1.年满18周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结实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一同体意识;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2.本科毕业生需要1987年7月6日(不含)将来出生,硕士研究生1982年7月6日(不含)将来出生,获得副高级职称职员1977年7月6日(不含)将来出生,获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职员1972年7月6日(不含)将来出生。3.具备国家双一流院校或学科,原211985院校的一般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学历、学位获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获得时间需要为2023年7月31近日。如遇特殊状况,由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4.符适用人单位所设岗位专业(学科)需要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要目录。(二)以下职员不能报名:1.在读一般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5.现役军人;6.面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职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三)不予引进的情形: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职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4、引进程序(一)发布通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引进《通知》《岗位需要目录》,发布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报名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互联网报名方法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请联系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法详见岗位需要目录)。报名日期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报名职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有关引才需要,仔细辨别个人是不是符合有关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提交《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与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提交后,报名职员务必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越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凡因所提交材料虚假、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3.报名所需材料为:①二代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海外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职员须提供《留学回国职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本人所在党支部所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专利、科研成就与获奖状况证明材料;⑥其他可以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材料①②为需要筹备项,材料③④⑤⑥按所报岗位需要筹备)。4.报名职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赞同报名的证明;报名职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赞同报名的证明。5.每位报名职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条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报名职员不能选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6.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率,不收取任何成本。(二)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初步审核建议,将报名大全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反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告知报名职员。3.资格审核期间,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拒绝审核;对考试报名条件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准时告知报名职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准时告知报名职员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并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4.报名日期截止后,资格审核不再进行受理。报名职员不可以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资格审核贯穿引进人才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职员有违规违纪、提供不真实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状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评估认定1.评估主要包含结构化应聘和专业能力测试(试讲)。结构化应聘由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行。需进行专业常识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请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拓展。评估有关程序、步骤、需要等,届时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结构化应聘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越30人时,对该岗位报名职员进行笔试加试。根据拟引进人数与参加评估人数1:5的比率,在每一个岗位笔试加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评估资格人选,笔试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越1:5比率的,全部参加评估。获得评估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评估,其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评估总成绩。3.结构化应聘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应聘结束后,无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根据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率进入下一环节。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根据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3的比率,在结构化应聘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范围职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结构化应聘成绩并列而超越1:3比率的,全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实质到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引进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面试职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一考试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测试职员的平均成绩;不可以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评估成绩的确定。评估总成绩满分100分。只进行结构化应聘的岗位,结构化应聘成绩为最后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结构化应聘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肯定比率,最后成绩为两项成绩乘以各占比率的总和。评估各环节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4.评估结束后,根据每一个岗位拟引进人数,在评估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职员,并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四)体检与考察1.体检与考察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推行。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个人承担。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状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3.体检合格职员列为考察对象。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拟引进职员进行人事档案审察,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人高考察组对通过档案审核职员进行认真全方位考察,重点考察面试职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面试资格条件等方面状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上报拟引进职员请示,按管理权限由旗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初步人选,提交旗引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职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引进资格。(五)公示与引进1.公示。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意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职员应以真实名字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2.引进。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引进,待组织、人社、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引进。3.递补。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根据本岗位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引进职员聘用公告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引进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从符合考试报名岗位需要,参加评估认定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考生本人赞同后,可调剂到其他岗位补充引进。5、聘用管理(一)试用期规范。实行试用期规范,引进职员属第一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职员,试用期通常低于3个月,状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越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职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二)服务期规范。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能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能调离鄂温克族自治旗。对无正当理由舍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三)职称评聘。引进职员面试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原有岗位数额和本人原有任职资格限制,聘任到相应岗位,并根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核定薪资待遇。6、纪律监督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同意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置。7、其他事情1.报名职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虚假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维持通讯畅通,因个人缘由导致信息交流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2.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470-8813858、8819917(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同意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法详见岗位需要目录)。4.监督举报电话:0470-8812271。附件:1.《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要目录(旗直属事业单位岗位)》2.《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要目录(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岗位)》3.《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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