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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江苏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聘42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是江苏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南京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出色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色人才。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是江苏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南京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出色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色人才。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四)年龄需要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低于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低于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低于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低于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将来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从其需要。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拥有以下条件之1、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职员作历程。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历程。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 (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与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拥有考试报名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一般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职员,同期毕业的时间需要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历程的基准日期为资格复审之日。

工作历程是指:正式参加工作历程,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历程。

(七)获得祖国国内一般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

2、报名

(一)报名日期、地址、方法

面试职员通过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A类岗位: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9日9∶00-9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9日9∶00-9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9日-9月27日 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置:5月19日9∶00-9月27日18∶00。

B类岗位: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9日9∶00-5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9日9∶00-6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9日-6月2日 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置:5月19日9∶00-6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请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打印日期将在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另行公告。

(四)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按岗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面试职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职员在报名时请对照考试报名条件,在学习及工作历程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历程或工作历程(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与任职起止年月)及职业资格证书、研究方向等内容,须明确符合有关岗位的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符合具体哪一条)。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致使的问题责任自负。

3.此次招聘中A类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率。学校依据岗位报名状况,于通知发布10个工作日后依据报名状况当令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23年9月25日。B类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率,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通知。

4.面试职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面试职员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面试:

(1)现役军人、一般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能面试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通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职员;

(4)2023年8月31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

3、考试科目、时间和推行方法

考试方法为:1.笔试;2.试讲;3.实操;4.专项技能测试;5.专业能力测试;6.应聘。考试根据学校拟定的方法实行,考试具体时间、地址将通过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提前告知面试职员,面试职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核,逾期未参加考核的,均作为舍弃处置。考试项目中,面试职员任一项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一)笔试

结合招聘岗位,从实质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入门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程。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A类岗位、B1-B14岗位若某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达到30人的,该岗位增加笔试考核,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后续考核职员。参加后续考核职员如有舍弃,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比率,按实质人数确定参加后续考核人选。

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职员参加后续考核。如有复审不通过职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率,按实质人数确定参加后续考核人选。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职员或后续考核职员名单,包含岗位、名字、笔试成绩、名次。

(二)试讲

试讲以招聘岗位需要有关的专业常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办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成效作出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面试职员。

(三)实操

依据招聘岗位特征,主要考核与考试报名岗位有关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采取实质操作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操成绩当场告知面试职员。

(四)专项技能测试

依据体育教师岗位特征,主要考核有关体育专项技能水平,以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测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职员。

(五)专业能力测试

依据文秘岗位特征,主要考核有关文秘工作的素质能力,以专业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测试成绩在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发布。

(六)应聘

应聘根据学校拟定的应聘方法实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应聘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应聘成绩当场告知面试职员。

在前期考核合格者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应聘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应聘人选。

(七)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总成绩

面试职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岗位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类岗位(4个):

(1)没笔试考核的岗位总成绩

A1、A2、A4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60%+应聘成绩40%;

A3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30%+应聘成绩40%。

(2)有笔试考核的岗位总成绩

A1、A2、A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应聘成绩20%;

A3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30%+应聘成绩10%。

2.B类岗位(29个):

(1)B1-B14岗位没笔试考核的岗位总成绩

B1、B2、B4、B5、B10、B11、B12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60%+应聘成绩40%;

B3、B9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30%+应聘成绩40%;

B6、B7、B8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40%+实操成绩60%;

B13、B14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3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30%+应聘成绩40%。

(2)B1-B14岗位有笔试考核的岗位总成绩

B1、B2、B4、B5、B10、B11、B1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应聘成绩20%;

B3、B9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30%+应聘成绩10%;

B6、B7、B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40%;

B13、B1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30%+应聘成绩10%。

(3)B15-B29岗位总成绩

B15、B16、B17、B1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应聘成绩40%;

B19-B23、B25-B29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应聘成绩40%;

B2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应聘成绩4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B6、B7、B8岗位根据1.实操;2.笔试+试讲成绩(依据各招聘岗位考核形式)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职员;其他岗位根据1.笔试+试讲+实操+专项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依据各招聘岗位考核形式)总分;2.应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职员。若两项成绩均同分,使用应聘加试确定排序。

(八)资格复审

类岗位和B1-B14岗位在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面试职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没办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需要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国内2023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历程证明等岗位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工作历程证明须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本人教学状况或研究方向等岗位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课题(或项目)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就奖励证书、主要论文论著等与能体现个人教科研水平的有关成就材料。

面试职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面试职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面试职员立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址将通过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ith.edu.cn/rsc/rczp)提前告知面试职员,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均作为舍弃处置。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面试职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职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对体检合格职员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面试职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需要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舍弃聘用的,或其他缘由致使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5、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职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面试职员如无正当理由舍弃聘用资格的,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第三面试我校资格。

是下列状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一)无工作单位的职员在学校公告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二)有工作单位的职员在学校公告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可以提供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三)2023年毕业生不可以按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6、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096821。

7、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096817。

8、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文化和旅游厅、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文化和旅游厅

举报电话:025-87798610。

2.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9、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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