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通知
依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名,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聘条件
(一)面试职员应拥有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具备勤勤恳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考试报名01号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5日及将来出生),考试报名02号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5日及将来出生);
6.具备高台户籍或高台生源;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一方为高台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考试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或不予招聘:
1.遭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的;
5.提供不真实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2、招聘岗位及名额
3、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法、时间和地址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不同意电话、互联网报名。
1.报名日期:2023年7月31日8月1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址: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笔试
笔试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高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率降低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裸考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为准。面试职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笔试。
(二)应聘
依据面试职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率确定应聘职员。对于达不到应聘比率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采取核减岗位计划的方法达到应聘比率,对于核减的岗位将进行公布。
应聘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能力。如有舍弃应聘资格职员,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时间、地址另行公告,具体以《应聘公告书》规定的时间、地址为准。
(三)加分项
考试报名02号岗位的面试职员进行加分。加分项分为工龄加分、职业资格加分和荣誉加分。
工龄加分:以在城关镇政府、社区实质工作年限加分,每满1年加0.3分,工龄加分最高低于3分,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25日。
职业资格加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0.5分,中级加1分,高级加1.5分。
荣誉加分:在城关镇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县、镇级综合性工作荣誉的,分别根据2.5分、2分、1.5分、1分、0.5分加分,竞赛活动类奖励不加分,荣誉加分最高低于3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01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应聘成绩40%,笔试、应聘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02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得分)60%+应聘40%,笔试、应聘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5、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依据面试职员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成本由考生承担。
面试职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需要,如发现别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舍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职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城关镇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生档案,考察合格职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依据体检、考察状况,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要,按1:1的比率确定拟聘用职员。审察合格的拟聘用职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聘用管理和薪资待遇
1.聘用职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公职职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员工有关待遇。
2.聘用职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员,由城关镇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后,依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状况决定是不是续签。
3.聘用职员在聘用期间如不可以胜任工作岗位或紧急违纪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城关镇、社区每年对聘用职员的工作营业额、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状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4.新聘用专职社区工作者薪资标准参照现在城关镇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薪资标准确定。
7、组织推行及监督
1.招聘工作由高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关镇组织推行,高台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6-6627559(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6629316
监督电话: 0936-6712388
附件:高台县专职社区员工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高台县委组织部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民政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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