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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福建漳州事业单位招聘130人策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2023年8月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员工策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8月漳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员工130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员工策略(以下简称策略)公布如下:1、资格条件(一

2023年8月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员工策略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8月漳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员工130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员工策略(以下简称策略)公布如下:

1、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需要的,以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为准;

6.符合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考试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等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或事业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

9.一般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进行。对照《漳州2023年8月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员工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需要进行在线报名。

3、考试报名步骤

(一)报名日期

7月28日8:008月3日17:00

(二)报名方法

登录福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最近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每一个考试报名职员只能考试报名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注意: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策略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策略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条件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报名职员所留的联系方法应准确无误,维持畅通。

(三)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考试报名职员可于7月28日10:008月4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申诉审核

7月29日8:008月5日17:00,考试报名者与招考单位交流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准时通过互联网报名网站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

(五)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者请于8月8日8:008月11日17:00登录福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确认是不是参加考试。未准时确认的考试报名者,将视同为不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一旦确认参加考试或不参加考试,则没办法修改结果,请考生慎重选择。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在线报名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请于8月23日10:008月25日23:59:59之前自行上网准考证打印。

4、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需要进行比对初审。考试报名职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准时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申诉审核

7月29日8:008月5日17:00,考试报名者与招考单位交流后,对资格初审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准时通过互联网报名网站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

(三)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应聘(或仅笔试岗位进入体检环节)阶段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龙海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属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考试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址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公告。

5、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笔试和专业应聘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法及科目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8月26日上午9:0011:00《综合入门知识》;

8月26日下午2:304:30《医学入门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合格线:笔试题面分为100分。考试报名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考试报名龙海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5分。岗位合格线有特殊需要的,以岗位表中所需要的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题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专业应聘

设置笔试和专业应聘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应聘人数1:3的比率确定应聘人选,比率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试报名者的应聘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设置笔试和专业应聘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应聘成绩占50%的比率折合计算,对笔试和专业应聘成绩所占比率有特殊需要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笔试成绩、应聘成绩、综合总分均使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仅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体检

1.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应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专业应聘成绩1:1的比率计算,对笔试和专业应聘成绩所占比率有特殊需要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率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题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题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符合国家、福建或漳州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加应聘一场,以应聘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应聘的内容统一为公共常识应聘。

2.考试只考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率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题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题面分(即未加分)再相同,符合国家、福建或漳州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加应聘一场,以应聘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应聘的内容统一为公共常识应聘。

3.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需要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规范,具体测试办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质确定。体检成本个人自理。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舍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7、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实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考试报名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实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8、公示

对拟聘用职员需要在福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或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网站等肯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下发录(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聘用职员与招考单位签订《福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职员的有关待遇。受聘职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聘用公告15日内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不然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10、考试规则

(一)起止时间界定

考试报名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辅修专业)需要在2023年8月31近日获得。获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岗位条件需要的如中共党员、有关资格证书的获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第一天。考试报名者有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获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不是通过考试的结论。其中:医卫技岗位职员的有关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结论)等放宽到2023年12月31近日获得。

招考岗位明确需要有有关的工作历程,考试报名者需要拥有相应的工作历程。工作历程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历程起始时间界定的建议》(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历程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用《福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考试报名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一般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一般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进步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步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字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考试报名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字的,考试报名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考试报名者所持有些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看认证,并且可以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考试报名,所学的专业需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看认证。福建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要在福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看平台可查看认证。

4.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考试报名者,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根据本人同时网站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假如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需要而持有岗位专业需要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需要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需要与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学位需要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考试报名者需要为经济学专业毕业,获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与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考试报名。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法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职改办最后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有关资格证书是指考试报名者所具备的有关资格证书需要在有效期限内。

7.依据《中共福建委办公厅、福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升技术工人待遇的推行建议〉的公告》(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等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8.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一般高校继续拓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公告》(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规定的一般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正在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凭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考试报名。

9.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专门岗位

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且有具体面向范围的,以岗位表需要的为准。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的,不能考试报名专门岗位。

考试报名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四)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考试报名市直事业单位、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题面分加3分。考试报名龙海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题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考试报名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题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组织推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区域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3年9月底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备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题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有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出色士官和出色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区域与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一般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一般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一般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能超越10分。

3.符合以上(1)(2)条约加分政策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笔试题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员工,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应聘或专业应聘(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在线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考试报名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或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附件3),报送考试报名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置。

(四)其他

1.考试报名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职员)或事业单位员工,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职员)或事业单位员工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职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员工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能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策略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职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漳州事业单位编内员工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能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员工(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在线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赞同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赞同后方可报名(其中:市级所属事业单位应征得主管部门赞同、省级所属事业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有关单位赞同),未征得有关单位赞同不能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考试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赞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参加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状况说明》(附件2,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不然取消复审资格。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率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降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科目为《医学入门知识》的急切需要紧缺专业的岗位与龙海区乡镇岗位可不设置开考比率,有考试报名者通过资格审察的即可开考。

龙海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属事业单位其他状况特殊需减少比率开考的,由其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漳州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研究赞同后另行通知。

取消开考的岗位,其考试报名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考试报名岗位。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策略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涉及市直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涉及龙海区和开发区单位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缘由想舍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舍弃申明,舍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不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需要专业应聘的岗位,进入专业应聘的考试报名者因故主动舍弃的,应在应聘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首要条件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准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不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舍弃的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在考试报名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试报名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专业应聘的岗位,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轮,再出现舍弃的,不再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能参加应聘。

5.在2023年12月31近日,考试报名职员在资格复审、专业应聘、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缘由导致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试报名职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不是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次数原则上低于两次。龙海区和开发区属事业单位特殊状况需要递补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赞同可以进行递补。

医卫技岗位需要2023年12月31日后递补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赞同可以进行递补。

6.参加体检职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舍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职员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些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人考试报名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需要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7.考试报名者在接到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的调档公告书,6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不然视为自动舍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招聘职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龙海区和开发区单位由其组织人社部门作出给予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对笔试成绩合格线、总成绩计算、岗位条件等有特殊需要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有涉及需要选岗的岗位,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8.此次公开招聘有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需要的岗位(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在此期间不能转任交流,严格实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9.策略中有关学历、资格证书、基层历程、服务年限、现役、在读等时限,未经通知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有关历程生效的第一天,如报到时间、合同约定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10.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缘由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字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龙海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本策略规定负责组织推行。

12.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考试报名职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备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1)通过资格复审并入围体检后无故弃权的;(2)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13.对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招聘通知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4.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福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ZZ)发布,请考试报名职员密切关注,准时查看,知道最新考试有关信息。考试报名职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有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状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工作政策等有关问题,请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咨询电话:0596-2024429;

(3)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福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ZZ)左边的在线客服或咨询客服电话:400-0591-960。

1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考试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规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规范。本次考试纪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实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公告》(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实行。

16.考试报名职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知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知有关规定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

1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复习教程、培训机构、网站、上网卡、考试试题等,误导考试报名职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考试报名职员要诚信考试,提升警惕,以免上当被骗。

18.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讲解,必要时另行补充公告。

附件:

1.漳州2023年秋天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员工岗位条件一览表

2.《关于赞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参加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状况说明》

3.《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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