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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编外职员招聘简章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宁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编外职员招聘简章因工作需要,宁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员工3名。具体需要如下: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拥有好的职业素质;

宁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编外职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员工3名。具体需要如下:

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拥有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需要;

(四)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拥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需要

招聘

范围

所学专

业需要

其他

需要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

护士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职员凭海外学籍证明),现场提交。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需要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联系方法:周老师0574-88364663。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议形式。面议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剖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根据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议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人事厅、浙江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公告》(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3〕58号)实行,体检成本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考试报名职员舍弃体检,视作舍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节(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节(试行)〉有关条约的公告》(浙人社发〔2014〕149号)实行。自愿舍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适合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职员进行公示。

2.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职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舍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职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职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4、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薪酬待遇年应发收入依据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编外用工实质状况确定。

2.考试报名职员须在报名第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留学职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书面证明。

3.考试报名职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浙江人事考试应试职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

4.以上编外职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8364663。

附件1:鄞州区编外职员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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