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员工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员工1名,现将招聘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需要
招聘岗位 | 指标 | 岗位需要 |
文秘 | 1 | 1、余姚市户籍,以2023年9月18近日(含)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及将来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备肯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处置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共,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考试报名职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拥有好的职业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拥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应聘、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员工。
4、报名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日期:2023年9月25日上午(上午8:30-11:00)。
2、报名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主楼6楼602室
3、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电话:0574-62710736移动电话:18860872997
4、报名需要: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名所需的其他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最近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2023年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员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附件1,自行下载),同意现场报名和资格初步审核。
5、招聘程序及方法
考试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考试(包含笔试和应聘)
笔试。依据报名状况,经审察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入门知识及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综合入门知识主要包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内容。
应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率(比率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率按实质人数)确定应聘对象。应聘重视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点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评测。应聘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前一天因考生本人缘由舍弃应聘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应聘的,视作舍弃应聘,因舍弃应聘而空缺的应聘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应聘成绩50%
考试成绩并列时,应聘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应聘成绩也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应聘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二)体检及考察
应聘合格职员入围体检。先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率组织体检。体检方法和标准大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职员的有关方法实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作舍弃体检资格。因舍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缘由而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成本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状况,同时第三审核报考条件等状况,依据考察和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舍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适合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入围职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外贸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拥有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职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两种缘由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四)待遇
聘用职员的性质为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编外员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具体按《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员实行劳务派遣规范的公告》(余政办发〔2022〕72号)文件需要实行。新招录职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员收入标准规定实行。
5、其他有关规定
1、学历、户籍获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
2、考试报名职员不可以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参加笔试时,需要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准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然不能进入考场。
3、所需考试报名条件请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可以提供有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条件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置。现场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4、考试报名职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浙江人事考试应试职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
5、本次考试,应聘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职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不是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本次招聘,如无适合对象,允许招聘空缺。
7、本通知由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0574-62710736
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2023年 9月18日
附件:《2023年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员工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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