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面向中国科技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通知为加大宁夏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出色年轻干部后备人才,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进步和干部队伍
2023年宁夏面向中国科技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通知
为加大宁夏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出色年轻干部后备人才,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进步和干部队伍建设实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出色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录范围及名额
(一)招录范围。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出色毕业生招录。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职员和互联网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原民办院校、原独立学院、对口本科(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招录名额。数目不限。
2、招录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考试报名: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将来出生),具备参军入伍历程的年龄可顺延;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5.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如期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不含成人、自考本科);
7.道德品行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诚实诚信,勤勤恳恳,有较好的人际交流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考试报名者获得应届学历学位须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所学专业认定以应届学历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断定专业的依据;
10.拥有招录单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院(系)及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称号;
(4)具备参军入伍历程。
(二)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已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员工的;
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
10.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与延长学制毕业的;
11.现役军人;
12.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3.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录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
3、招录程序
(一)组织推荐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者,认真阅读通知和《2023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后,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签署建议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加盖印章。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管,在资格复审时用。
(二)在线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者通过组织推荐后,可于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8日18:00登录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提交考试报名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宁夏区委组织部对推荐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者可于提交考试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考试报名者应在当天准时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审察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考试报名者在《报名登记表》和在线报名系统中不需要填报具体职位,《职位表》供考试报名者参考,公开选岗时用。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包括笔试和应聘,满分各150分,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计划在北京、上海、武汉、厦门4市分别设置考试知识点(具体考试知识点依据疫情防控和考生报名状况确定),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可自主选择,同一时间开考。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登录宁夏党建网在线打印,打印日期段在宁夏党建网公布,请考生准时关注)。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剖析能力等。
2.应聘。应聘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剖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即组织应聘,实质参加笔试职员即为应聘人选。
依据笔试、应聘整体状况分别划定笔试、应聘合格分数线。笔试、应聘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即确定为拟录用职员。拟录用职员名单分别在各招录高校网站公布。
(四)签约和公开选岗
1.签约。由宁夏区委组织部与学校、拟录用职员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予以解约。
2.公开选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拟录用职员,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定《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工作岗位(须符合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若《申论》成绩也相同,则根据姓氏笔画排序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如签约人数多于《职位表》所列计划数,宁夏区委组织部将补充寻求职位,然后再统一进行公开选岗。
(五)体检
体检在宁夏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宁夏区委组织部承担。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职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推行方法》(宁组发〔2015〕44号)实行,重点知道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状况。考察时同步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七)公示和录用
依据考察结果确定公示职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3年宁夏选调生录用对象,下发录用文件。
4、招录政策
(一)选调生正式录用后拥有公务员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方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组通字〔2018〕17号)有关规定,宁夏区直机关录用的博士选调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须派驻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训练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能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市、县(区)直机关录用的研究生学历选调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须派驻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能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录用的本科以上学历选调生,须派驻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能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根据大学生村官管理。派驻到乡镇工作期间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三)选调生职务职级晋升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研究生学历的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村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德才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在区直机关、市、县(区)领导职数范围内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破格提拔用,博士研究生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
(四)根据管理权限新录用选调生须与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录用单位签订在宁最低服务5年的协议,不签订协议者将不予录用。选调生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薪资规范,对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直接录用到乡镇(街道)并工作满3年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
(五)对训练期(含试用期)满后留在县(区)继续工作的选调生,纳入当地后备干部管理。
(六)区直部门(单位)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区直部门(单位)管理。地级市及以下机关的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地级市党委组织部统一审核后,转递到选调生工作单位所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5、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本次选调生招录不收取任何成本,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二)在招考组织推行过程中,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落实防疫手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合调整,请考试报名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因疫情等原因影响致使本次招录时间或其他有关事情调整的,将在宁夏党建网另行公告,请考试报名者持续关注。
(三)凡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委组织部负责讲解。
联系方法:宁夏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联系电话:0951-6669312 6669379
电子邮箱:zzbgwy2c@163.com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22年十月18日
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2023年宁夏面向中国科技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通知
为加大宁夏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出色年轻干部后备人才,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进步和干部队伍建设实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出色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录范围及名额
(一)招录范围。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出色毕业生招录。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职员和互联网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原民办院校、原独立学院、对口本科(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招录名额。数目不限。
2、招录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考试报名: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将来出生),具备参军入伍历程的年龄可顺延;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5.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如期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不含成人、自考本科);
7.道德品行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诚实诚信,勤勤恳恳,有较好的人际交流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考试报名者获得应届学历学位须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所学专业认定以应届学历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断定专业的依据;
10.拥有招录单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院(系)及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称号;
(4)具备参军入伍历程。
(二)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已被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员工的;
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
10.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与延长学制毕业的;
11.现役军人;
12.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3.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录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
3、招录程序
(一)组织推荐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者,认真阅读通知和《2023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后,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签署建议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加盖印章。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管,在资格复审时用。
(二)在线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者通过组织推荐后,可于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8日18:00登录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提交考试报名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宁夏区委组织部对推荐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者可于提交考试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考试报名者应在当天准时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审察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考试报名者在《报名登记表》和在线报名系统中不需要填报具体职位,《职位表》供考试报名者参考,公开选岗时用。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包括笔试和应聘,满分各150分,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计划在北京、上海、武汉、厦门4市分别设置考试知识点(具体考试知识点依据疫情防控和考生报名状况确定),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可自主选择,同一时间开考。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登录宁夏党建网在线打印,打印日期段在宁夏党建网公布,请考生准时关注)。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剖析能力等。
2.应聘。应聘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剖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即组织应聘,实质参加笔试职员即为应聘人选。
依据笔试、应聘整体状况分别划定笔试、应聘合格分数线。笔试、应聘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即确定为拟录用职员。拟录用职员名单分别在各招录高校网站公布。
(四)签约和公开选岗
1.签约。由宁夏区委组织部与学校、拟录用职员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的,予以解约。
2.公开选岗。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拟录用职员,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定《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工作岗位(须符合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若《申论》成绩也相同,则根据姓氏笔画排序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如签约人数多于《职位表》所列计划数,宁夏区委组织部将补充寻求职位,然后再统一进行公开选岗。
(五)体检
体检在宁夏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宁夏区委组织部承担。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职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推行方法》(宁组发〔2015〕44号)实行,重点知道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状况。考察时同步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七)公示和录用
依据考察结果确定公示职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3年宁夏选调生录用对象,下发录用文件。
4、招录政策
(一)选调生正式录用后拥有公务员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方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组通字〔2018〕17号)有关规定,宁夏区直机关录用的博士选调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定点帮扶等工作,须派驻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训练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能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市、县(区)直机关录用的研究生学历选调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须派驻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能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录用的本科以上学历选调生,须派驻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能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根据大学生村官管理。派驻到乡镇工作期间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三)选调生职务职级晋升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研究生学历的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村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德才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在区直机关、市、县(区)领导职数范围内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破格提拔用,博士研究生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
(四)根据管理权限新录用选调生须与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录用单位签订在宁最低服务5年的协议,不签订协议者将不予录用。选调生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薪资规范,对博士、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对直接录用到乡镇(街道)并工作满3年的博士、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
(五)对训练期(含试用期)满后留在县(区)继续工作的选调生,纳入当地后备干部管理。
(六)区直部门(单位)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区直部门(单位)管理。地级市及以下机关的新录用选调生,其档案由地级市党委组织部统一审核后,转递到选调生工作单位所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管理。
5、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本次选调生招录不收取任何成本,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二)在招考组织推行过程中,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落实防疫手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合调整,请考试报名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因疫情等原因影响致使本次招录时间或其他有关事情调整的,将在宁夏党建网另行公告,请考试报名者持续关注。
(三)凡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委组织部负责讲解。
联系方法:宁夏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联系电话:0951-6669312 6669379
电子邮箱:zzbgwy2c@163.com
附件1:2023年宁夏面向北京大学等国内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职位表(定).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22年十月18日
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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