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6070 111 11 11 11 11
归纳概括 文章 文章写作 贯彻执行题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手指南 » 正文
  2024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笔试考务问答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问答1、笔试的内容、时间、地址是什么?答:笔试内容包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考试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考试试题,满分均为
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问答
1、笔试的内容、时间、地址是什么?
答:笔试内容包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考试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考试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分A类和B类两类试题,A类试题考试对象为考试报名“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的职员”职位的职员,B类试题考试对象为考试报名“不限”职位的职员。
考试报名“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专业类别的职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考试试题,满分50分。
“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专业不设专业科目笔试。
《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概要》在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发布。
笔试日期为2023年12月十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 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地址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时间和地址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标明为准。
2、考试报名的方法、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报名日期为2023年11月4日0:00-11月十日12:00,报名网址为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报名时须牢记登录密码。
考试报名招考对象为“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的职员”职位的考生选择A类考试,考试报名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考生选择B类考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类别。
考试报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市外办非通用语职位、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职位、监狱、戒毒场合医疗卫生人民警察职位的职员,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
“三支一扶”职员可依据各自的条件选报“招考对象”为“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的职员”中“专业类别”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或“卫生健康”中的一类。
考试报名定向或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须选择相应的栏目完成报名,除“三支一扶”职员,均不可同时考试报名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公务员职位。
考试报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不可以同时考试报名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公务员职位和残疾人事业单位专项职位。
3、在线报名前应做好什么筹备工作?
答:第一,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有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拟考试报名职位的专业类别;第二应筹备好符合需要的电子照片和交费平台支持并已开通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描二维码支付工具。
4、上传的照片有什么需要?
答:在线报名需要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最近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需要明确,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
5、怎么样进行交费?
答:完成在线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在线缴费。本次考试交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交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描二维码支付工具进行在线缴费。在线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0:00-11月11日12:00(建议避开每天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交费),逾期视为舍弃报名。考试报名出色居村干部、“三支一扶”职员等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录职位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不需要交费。
怎么收费为报名费每个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5元。
6、怎么样申请办理减免考试成本?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可申请减免考试成本。拟享受减免考试成本的职员,不实行在线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选择“申请减免考务成本”,并于11月十日上午10:00前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申请减免的考生须于24小时后第三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提示“考务成本减免申请已通过”则报名完成,如提示“考务成本减免申请未通过”,请根据需要完成有关操作并补齐资料。如超越24小时仍未收到反馈,请准时与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联系。
7、何时可以下载准考证打印?
答:考生完成在线报名并成功交费后,务必于2023年12月6日10:00-12月9日18:00,在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并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无需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应聘用。
8、在线报名需小心什么事项?
答:(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有关文件,慎重考试报名,一经交费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职员应付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三)考生不能以别人身份进行报名,不然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在线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成本,方可视为报名成功,不然视为舍弃报名。
(五)考生应按时下载准考证打印,不然视为舍弃考试。
(六)交费后或报名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七)因为互联网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原因,交费确认信息或许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越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交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9、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需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经核验后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能入场;考试期间,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禁止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讯、计算、存储及其它设施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考试试题本、答卷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考生需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有关规定处置。
(六)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我们的考试一试卷和答卷信息,不被别人抄袭。若有答题雷同,双方均按零分处置。有其他有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相应条约严肃处置。
(七)考试知识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知考试知识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提早外出,按时赴考。
(八)考试知识点内禁止抽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
10、考试作答有什么需要?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试题和答卷卡上的需要注意的地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监考职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后对号入座。
(二)考生应先在考试试题本和答卷卡规定的地方上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准确填写本人名字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卷卡上准考证号对应地方填涂,不能超越规定地区,不能做任何标记;考试开始铃响再开始答卷,不然按违纪处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均为客观题,《申论》为主观题。考生应根据需要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卷卡指定地方作答。
(四)考生需要按试题说明在答卷卡相应地方填涂试题代码,未填或错填试题代码的按零分处置。
(五)考试不能用计算器等电子设施及涂改用品。
(六)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试试题本、答卷卡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职员赞同后方可离开。
十1、本次考试是不是提供辅导教程、进行考试前培训?
答: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理性对待,防止上当被骗,预防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如发现以上状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一同维护好的考试秩序,打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十2、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如何解决?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准时到公安部门补办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材料。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3、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法是什么?
答:2024年1月17日通过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自行下载打印。
十4、考生于考试前还须周知的有关内容有什么?
答:(一)考试地址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试知识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试知识点员工在组织、推行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依据守旧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职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有关考试场合,制止无关职员进入。
3、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用安全监测设施或者以适合方法,对考生实行检查。
4、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可以用于作弊的设施、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试场合内设置、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施,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6、制止和处置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7、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职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置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根据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别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照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紧急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特务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别人推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有关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的讲解——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法释〔2019〕13号)
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备相应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紧急”,包含: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致使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考试试题的;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紧急的情形。
第三条 具备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手段,获得、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模拟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与专门设计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的“作弊器材”。
第五条 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具备相应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情节紧急”,包含:非法供应或者提供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致使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考试试题的;多次非法供应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供应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紧急的情形。
第六条 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考试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第九条 以窃取、刺探、拉拢办法非法获得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分别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的,以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供应、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五)笔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置基本规则
1、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置: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需要放在指定地方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有关信息,与在规定以外的地方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毁本人试题、答卷卡(答卷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施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2、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1)抄袭别人答卷信息或者帮助别人抄袭答卷信息的;
(2)查询、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施或者具备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施的;
(4)携带具备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手段,获得、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模拟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与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毁别人试题、答卷卡(答卷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别人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施的;
(6)违反规定将试题、答卷卡(答卷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紧急、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3、考试报名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1)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别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与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用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管理软件或者非法获得、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紧急、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试报名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置,录用程序终止。
考试报名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有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置。
5、考试报名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紧急、影响恶劣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情节特别紧急、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考试报名公务员的处置:
(1)故意扰乱考试知识点、考场等工作场合秩序的;
(2)拒绝、妨碍员工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员工或者其他考试报名者的;
(4)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与其他不当利益的;
(5)购买作弊器材的;
(6)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
6、考试报名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置。
考试报名者为国家公职职员的,应当将它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置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7、考试报名者有情节紧急、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紧急、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
十5、有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6386733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在线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机关负责同意考试报名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大全》。

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专题
公务员考试网最新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热门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23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www.gsgwyw.com)
Copyright © 2007-2023 www.gsgwyw.com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