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通知
依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江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建议》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25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面试者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台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查看有关招聘信息。
2、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4.具备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5年6月18日以前出生)。年龄需要只针对社会职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职员和不限。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职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6月19日,下同)以前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职员。
3.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职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职员,考试报名前须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职员。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大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方法》及本通知规定的,可考试报名有关岗位。
(三)专业、学历、学位需要
1.招聘单位依据用人需要,根据《广东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面试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字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考试报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字的,根据对应的专业名字及代码考试报名。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应征询招聘单位赞同后考试报名。
2.面试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职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字为准。面试者不能考试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同的岗位。面试者的辅修专业、学位类型、学校院系类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字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可以作为考试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需要学位的,面试者是不是获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面试者,不可以以第二专业考试报名。
3.面试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考试报名,所学专业必学课程须与考试报名岗位需要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样,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状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面试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不是符合专业需要。
4.面试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本次考试报名资格。
(四)其他需要
1.招聘通知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通知规定需要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考试报名的岗位和享受相应薪资待遇。
2.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表》需要的其他证书、证件获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等考试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拥有相应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职员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赞同方可考试报名。
4.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计、纪律审察,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2)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区域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通知规定不能考试报名的职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职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有关规定,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负责讲解。
3、报名方法
(一)报名日期及方法
本次招聘使用在线报名方法。报名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6:00。在线报名系统网址将于报名前一天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另行发布。面试者须严格根据招聘通知需要和在线报名系统的引导进行在线报名。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需要明确且易于辨认,便于资格审核。
(二)面试者在线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需要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和学生证。
3.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职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面试者可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看认证的相关需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职员,须获得由教育部所属的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暂未获得招聘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文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于2023年8月31近日获得考试报名岗位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不然不予聘用。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报名需要
1.面试者只可考试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需要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需要不了解的,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面试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考试报名条件,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方位、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历程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还须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职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历程,须填写了解学校、院系、专业名字。为便捷招聘单位审核是不是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能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资格审察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面试者提供不真实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报名资格,或为试考不真实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并记入面试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3.面试者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需要不了解,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通知或不明确岗位需要,致使自己条件与招聘通知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导致成绩无效失去面试或聘用资格的,所有后果由面试者自负。
4.本次招聘岗位由报名网站自动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考试报名条件不可以再作修改。
5.已校核通过的面试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可以对考试报名条件作任何修改;没通过校核的面试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校核的面试者不可以重新报名。请面试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四)网上确认考试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的面试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准考证打印参加考试。准考证是面试者参加考试、资格审察、体检等各环节的要紧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面试者参加考试、体检时,需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准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面试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确认考试时间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者未在补充公告规定时间内按需要完成在线考试确认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4、考试方法、时间和地址安排
招聘实行角逐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应聘的方法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工作
本次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推行。
2.笔试时间和地址
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常识与应用等有关专业常识。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者可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查看笔试成绩。
5.笔试加分
依据《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职员有关工作的公告》(江人社发〔2022〕17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合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申报笔试加分的面试者须在在线报名系统报名时提交申报加分资料,逾期或未提交视为舍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二)应聘
本次应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推行。
1.确定应聘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者才能进入应聘,应聘的人数以入围职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率确定。人数达不到比率的,可按实质符合应聘条件的人数进行应聘。
2.应聘前资格初审
应聘前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方法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应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需要上传有关材料,并准时登录报名网站注意审核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资料上传的,不能参加应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时间及形式
具体安排以应聘公告为准,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4.应聘成绩
应聘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应聘时段候分室向面试者公布。应聘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应聘成绩60%。好似一岗位面试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应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应聘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应聘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应聘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应聘。
5、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依据招聘通知的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该岗位应聘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职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职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工作需要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推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需要严格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推行细节(试行)》及《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实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其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市教育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第一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面试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需要,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面试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考察
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职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根据《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考察工作推行细节(试行)》规定实行,对拟考察职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核实其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面试者,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8、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职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职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舍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实行。
9、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面试该岗位笔试成绩及应聘成绩均合格的职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不是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舍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舍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舍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10、监督管理及其他事情
(一)本通知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将来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报考条件讲解、资格审核、考试等事情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
(三)面试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员工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在线报名考试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服务时间:9:00-12:00,13:00-17:00)。
(五)面试者应时刻关注市教育局网站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并维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面试者自己缘由,招聘单位联系不到面试者的,责任由面试者自负。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通知由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讲解。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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