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人民医院等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员工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委组织部、山西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建议》(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需要,依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状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人民医院等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52名,现通知如下:
1、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有忻州人民医院等13个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共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忻州人民医院等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3、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需要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职员。
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需要: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考试报名医、药、医技岗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或具备副高及以上医、药、医技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8.学历需要、专业需要:详见《岗位表》。有学历和学位需要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需一致。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首要条件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面试学历需要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公告》(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职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资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9.资格证需要:详见《岗位表》。
10.中文需要:语文教师岗位中文需要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中文需要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需要,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考试报名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含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与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察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考试报名职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区域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角逐权利,可面试到中国大陆事业单位就业,面试职员须拥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设置“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将来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职员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不能报名面试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职员、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察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员,不可以考试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职员,不可以考试报名。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员工)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员工,不可以考试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可以考试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需要的职员,不可以考试报名。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职员、研究生,不能以原获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不可以考试报名。
7.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考试报名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员工)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通知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5、推行程序
(一)发布通知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忻州体育局(https://tyj.sxxz.gov.cn/)、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jw.sxxz.gov.cn/)、忻州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sxxz.gov.cn/)、忻州交通局(https://jtj.sxxz.gov.cn)、忻州文化和旅游局(https://lfw.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互联网报名方法进行。报名入口为(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zztzwj/leader.html)。
报名日期:2023年8月22日8:00至2023年8月24日17: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看
报名时,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获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不真实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条件,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8月24日17:00登录原报名入口查看。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以修改考试报名信息,尚未审察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需要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降低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及名额。
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率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专门岗位”,可将它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率,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没资格条件相同岗位可转的,取消其招聘岗位和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率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通知。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法咨询忻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0—3333625。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途径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准考证打印和后期分数查询的关键词符,务必牢记。
3.在线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交费方法于2023年8月25日17︰00前进行在线缴费,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成本的报名职员,具体打印日期为2023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8日,打印网址: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zztzwj/leader.html。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18610266551、0350—3333625)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我们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每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成本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职员可享受减免考务成本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成本的报名者,按报名交费程序,先进行交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生予以退费。减免考务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8月24日到忻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成本的手续。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教师类:公共入门知识50分+教育入门知识50分
卫生类:公共入门知识50分+医学入门知识50分
其他单位类:公共入门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验50分
笔试时间、地址及查分时间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准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率确定参加应聘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同列入应聘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址及需要注意的地方见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忻州人事考试专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另行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国内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考试报名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职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职员还需出具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山西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考试报名“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职员由“服务地审核建议”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赞同考试报名建议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职员需在“服务地审核建议”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赞同考试报名建议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考试报名“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与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察的,取消该报名职员考试报名资格。考试报名职员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舍弃。审察部门对资格审察结果是不是合格提出建议,合格的发给《应聘公告书》,不合格的说明缘由,取消资格。
若获得应聘资格复审的职员确认舍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率依次递补应聘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次数最多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条件或者聘用资格。
(五)应聘
应聘时间、地址等见《应聘公告书》。
教师岗位应聘内容为面对考官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程内容(具体版本教程见应聘公告书),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8分钟。
其他岗位应聘内容均为综合素质评测,采取结构化应聘方法进行,应聘用时8分钟。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综合剖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流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应聘满分100分,应聘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应聘成绩×40%。
应聘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试知识点公布,并在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面试职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职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应聘,面试职员的成绩名次按应聘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参加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角逐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应聘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修订)》实行;其他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体检成本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成本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面试职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后结论。对因怀孕不可以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舍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大夫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流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状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置。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职员是不是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需要。考察内容根据德才兼备的规范,依据拟聘用岗位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知道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与需要回避的状况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面试者在校期间的学习状况、平常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别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面试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面试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面试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考试报名者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舍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舍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依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率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聘用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状况,对拟聘用职员在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忻州体育局(https://tyj.sxxz.gov.cn/)、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jw.sxxz.gov.cn/)、忻州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sxxz.gov.cn/)、忻州交通局(https://jtj.sxxz.gov.cn)、忻州文化和旅游局(https://lfw.sxx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拟聘用职员招聘岗位、招聘数目、专业需要、名字、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聘用职员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考试报名。对进入考察及其将来环节提出舍弃的,接到聘用公告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聘用职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需要由本人自行与外贸原单位按有关规定解除,并协商赞同调出,不然,不予聘用。
(八)教师岗位聘用单位确定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单位、招聘名额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职员依次自主选择具体的聘用学校。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应聘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特别提醒:期望考试报名者合理安排我们的报名日期,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防止因互联网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0350—2020629忻州体育局办公室
0350—3095165忻州人民医院
0350—8333689忻州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350—3163288忻州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0350—3331080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350-2028825忻州教育局人事科
0350-3308712忻州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
0350-8953359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
13835281408忻州博物馆
15582415400忻州文物考古研究所
0350-3303412,13191108805忻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
报名、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
18610266551技术指导
0350—3333625忻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监督电话:
0350—3020081忻州纪委监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
0350—3305508忻州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350-2020368忻州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350-3306209忻州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0350-3169926忻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0350-3303413忻州高级技工学校纪委办公室
0350-3333625忻州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忻州人民医院等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审核表
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忻州教育局
忻州体育局忻州商务局
忻州交通局忻州文化和旅游局
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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