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通知
依据《中共湖南委办公厅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推行策略等五个策略的公告》(湘办〔2019〕85号)、《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加大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建议》(湘人社规〔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经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赞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角逐、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2、招聘计划
(一)笔试类招聘职位
本次笔试类计划招聘专业技术职员148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61名,具体职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职位计划与条件表(笔试类)》(附件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入编且档案推广托管在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的职员。
(二)考核应聘类招聘职位
本次考核应聘类计划招聘专业技术职员25名。面向目前衡山县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员或获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大夫培训合格证书的职员。具体职位计划及条件详见《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职位计划与条件表(应聘类)》(附件3)。
3、招聘需要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拥有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职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职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
7.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体制内在编在岗职员;
8.有吸毒史的职员;
9.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4、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知
在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处置。
⑵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考试报名笔试类职位:
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最近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和学信网查看打印的学历注册备案表。2023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获得毕业证的,提供《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专业方向证明。
考试报名应聘类职位:
①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最近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和学信网查看打印的学历注册备案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②考生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在岗工作证明;
③本人在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时间,以社保交费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交费证明。
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阅读招聘通知,诚信考试报名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我们的选报负责。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与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咨询,咨询电话:0734-5810169。
在线报名后,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不可以修改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交费成功后,非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缘由不可以更改考试报名职位。
⑶其他需要:
①网上初审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2023年9月17日18:00前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舍弃报名。
②网上确认与交费,报名职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和交费,交费时间与报名日期同步。未按规定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和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舍弃考试报名。
③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考试报名者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可以准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本人承担。
④考试报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职位的职员,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考试报名职员应在3年内须获得考试报名职位相应资格证书(以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在报名入口进行资格初审,应聘类职位考生应聘考试前,所有符合条件职员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察,现场资格审察公告另行发布。
(三)准考证打印
在线缴费成功的考试报名职员,请于2023年9月20日8:00至9月22日18:00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自行下载并准考证打印。未在规定时间内准考证打印的考生,作自动舍弃考试处置。
(四)考试
1.开考比率:
笔试类开考比率。笔试类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率原则上不能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率的,经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赞同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减少开考比率或核减、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在笔试之前进行通知。
考试报名应聘类职位的不设开考比率。
考试报名被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⒉考试方法:
笔试类职位使用笔试考试的方法;
应聘类职位使用综合考评+应聘考试的方法。
3.笔试
对考试报名《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职位计划与条件表(笔试类)》(附件2)中所有职位的考生,参加笔试时,需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①笔试形式:在线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职员,采取笔试(闭卷答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
②笔试内容:相应职位专业基础理论(40分)和专业常识(60分),满分为100分。
③笔试时间及地址:2023年9月23日,地址:详见准考证。
⒋综合考评+应聘
对考试报名《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职位计划与条件表(应聘类)》(附件3)的考生,由衡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资格审察和综合考评(现场资格审察、考评时间同步进行),综合考评按《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考评方法》(附件1)进行考核评分,考评满分为100分。
①应聘对象:资格审察合格职员。
②应聘时间及地址:2023年9月28日,地址:详见准考证。
③应聘形式、内容:应聘采取专业测试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内容为职位有关的专业常识。
④应聘需要:需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不符合需要),不然取消应聘资格。
⑤成绩和排名
应聘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按考评成绩的30%和应聘成绩的70%合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可以进入体检程序。
(五)现场资格审察
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面试职员不符合职位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察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现场资格审察在笔试后、应聘前进行,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1.笔试类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率确定现场资格审察对象;直接应聘类考生在线报名初审合格后均确定为现场资格审察对象;并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2.资格审察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的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须提供在线查询证明)。
③县外在编在岗考试报名职员须出具单位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⑤应聘类考生需提供: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在岗工作证明;2在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时间,以社保交费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交费证明。
(六)成绩公示
笔试或应聘成绩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公示,请考生准时关注。对笔试或应聘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或应聘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向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8室)提出书面分数查询申请,待分数查询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将分数查询结果反馈给考生。分数查询范围只限有无漏评、漏登,与统分、登分是不是准确等。
(七)体检
1.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率,依据笔试成绩、综合考评+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入围末名出现笔试或应聘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常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等文件实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测试,体检时间、体检地址另行公告,体检成本由考生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第一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低于当天17:30。考试报名职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按规定需要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因舍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职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职员中依据笔试或综合考评+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职员即为考察对象。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含面试职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舍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职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选岗
对考试报名《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职位计划与条件表(笔试类)》中乡镇卫生院职位(E1至E16)的考生,在考察合格后,依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选择到岗单位。
对考试报名《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职位计划与条件表(应聘类)》的考生,在考察合格后,原则上安排在原工作单位,因编制缘由没办法安排的,依据综合考评+应聘成绩排序依次选择到岗单位。
(十)公示
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程序和标准,依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状况确定拟聘用职员,并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意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职员公示期间查实有紧急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出现职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经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职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登记表》,办理编制、薪资和职位聘用等有关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第一次就业职员(没社保交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有一年以上工龄的试用期为6个月(有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交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方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笔试类职位的职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应聘类职位的职员需要在相应基层医疗机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
对高校毕业生职位,需要在毕业后3年内(以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准)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如未在需要时间前获得相应资格证的聘用职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辞退。
5、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同意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有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准时受理与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有关单位和员工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察、笔试或综合考评+应聘、体检、考察等关口。
3.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意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考试报名职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置。
(四)实行回避规范
1.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职位,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职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6、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考试报名职员应准时知道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维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法畅通。如因通讯方法不畅通等其他个人缘由而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7、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衡山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0734-5823698
咨询电话:
衡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5812968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4-5810169
8、本通知由衡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讲解,未尽事宜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考评方法附件1
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笔试类)附件2
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计划与职位条件表(应聘类)附件3
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报名表 附件4
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
湖南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
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员乡镇卫生院(笔试类)设岗单位附件7
乡镇卫生院介绍附件8
衡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
技术职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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