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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外员工5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员工通知依据《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编外聘用职员的公告》(芜编办〔2018〕38号)规定,现就2023年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员工通知

依据《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编外聘用职员的公告》(芜编办〔2018〕38号)规定,现就2023年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员工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2、招聘计划

2023年招聘编外员工5名,详见《2023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职员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组织方法与信息发布方法

2023年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通知、互联网报名、资格审察和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通知、互联网报名初审通过职员名单、取消或核减职位计划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职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人高考试最后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职员名单等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4、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十月1日后出生),且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品行;

(4)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需要的职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备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职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6)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员工;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

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5、招聘步骤

(一)互联网报名

1、报名者在报名日期内将考试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请核实所填内容再投递,如非填写信息有误,请不要多次投递。考试报名职员所填信息需要与本人实质状况、考试报名条件和所考试报名的职位需要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察但实质与考试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考试报名职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统一报名日期:2023年十月31日9:00至11月7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依据报名状况进行资格初审,学校于11月9日18:00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通过报名的职员名单。为确保新进职员素质,考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的比率高于3:1。确因考试报名人数很难达到开考比率的,经批准后,减少开考比率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率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于11月十日下午18:00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试报名职员对于面试职位的有关专业技术常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报名职位专业不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内容有所不同。

(1)笔试考试地址在校内,考试时间另行公告。

(2)为确保新进职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面试职员方可进入面试。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日期和方法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职员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的3:1(经批准减少开考比率的职位为2:1)确定各招聘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职员。因考生舍弃等缘由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职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入围职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选。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察方法进行,资格审察时,考试报名职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a.《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员工报名条件审察表》(附件2);

b.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c.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

d.本人最近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e.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考试报名职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考、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与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考试报名职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内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察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报名者的资格审察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

所有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主要考察面试考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业务水平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实质进入面试的职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以5:5比率,按百分制合成人高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后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依据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率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加试策略另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工作的公告》(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推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员工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建议,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依据拟聘用职位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知道学会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状况与学习工作和考试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推行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是失信被实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考试报名职员中,按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低于两次。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职员,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近日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职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事业单位编外职员一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

6、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策略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组织考试需要遵守保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需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二)招聘实行回避规范。凡与招聘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与该负责职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单位负责职员和招聘员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同意上级部门的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的职员予以严肃处置,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面试资格的;面试职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员工指使、放纵别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员工故意泄露试题或违反其他保密规定的;单位员工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与违反本方法的其他情形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职员,根据规定准时处置,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职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有关职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通知》由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讲解。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程、复习提纲,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校人事处:0553-4836169

监督举报电话:0553-483613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用。

附件:1.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员工职位表

2. 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员工报名条件审察表

3. 诚信承诺书

2023年十月23日

附件1

2023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职员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单位

职位

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01

1

中医骨伤专业、中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

以下

202302

1

中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

以下

202303

1

口腔医学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

以下

202304

1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

以下

202305

1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医学习生物技术专业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

以下

附件2: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员工报名条件审察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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