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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湖北洪湖市事业单位招聘38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员工通知(第二批)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洪来洪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进步,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优质进步示范区提供人才支

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员工通知(第二批)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洪来洪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进步,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优质进步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洪湖市启动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除有政策依据的有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2、 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拥有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职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三)以下职员不可以面试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包含2024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察的职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职员;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实行回避规范的职员;6.洪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二)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讲解,职位条件有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法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第二批)单位联系咨询方法大全》(附件2)。4、报名(一)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看、交费和准考证打印等,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二)时间安排1. 报名: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1日17:00。考试报名职员选报职位,填写考试报名信息,同意招聘单位资格审察。每个人限报1个职位。11月11日17:00,报名窗口按时关闭。2.资格审察: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察,考生可同步查看审察结果。3.交费确认: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24:00,资格审察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交费确认报名。未按期交费确认者视为自动舍弃。4.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9:00,已确认报名职员自行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准考证打印。(三)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第二批)考试报名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考试报名指南》)。5、笔试(一)笔试科目准时间、地址1.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址: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不同招聘职位特征,按综合类、卫生类二个类别分类设考,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2022年版)》(附件4)。2. 所有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含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可以参加考试。(三)关于开考比率的界定依据《职位表》规定的比率开考。对于开考比率为1:3的职位,原则上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高于1:3开考;对于不设开考比率的职位,有报名交费职员即可开考。报名交费结束后,对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率的招聘职位,需要取消、核减或减少开考比率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有关部门核筹备案后,通过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状况。对被取消的职位已交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11月下旬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看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可以进入下一招聘环节。6、资格复审(一)按考生所报职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规定的比率确定资格复审入围职员。对于《职位表》规定的比率为1:3的职位,依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率,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职员,一并纳入范围。对于不设开考比率的职位,当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人数比率高于1∶3时,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率,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职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人数比率小于或等于1∶3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号查看资格复审入围状况。(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职员不根据指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可以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公众号进行通知。对于无人递补,导致面试入围职员达不到规定比率的职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有关部门核筹备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公众号进行通知。资格审察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面试职员报考条件不符合职位需要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面试职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考试报名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员)考试报名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赞同;事业单位在编职员考试报名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赞同,以上职员均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赞同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状况。(四)考试报名有有关工作历程需要的职位的职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能证明职位有关工作历程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薪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薪资发放证明需要提供一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历程,可视为有关工作历程。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历程不作为考试报名专业工作历程。7、面试(一)资格复审合格职员进入面试。面试入围职员达不到规定比率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有关部门核筹备案后,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公众号公布调整状况。(二)面试重点评测应试职员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有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常识解决工作中实质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三)在面试开考试前由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公众号发布面试通知,有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率的,不再递补。对实质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率没达到既定入围比率与等于或小于1:1的职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通知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可以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职位计划核减或取消。8、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网站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网站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拓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通知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三)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9、体检、考察(一)体检1、体检职员的确定。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推行。有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职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赞同,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成本由申请方承担。3.面试职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需要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人面试职员,应按医嘱暂缓有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有关手续。(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重视对面试职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状况进行全方位考察,可以对面试职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面试职员的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知道是不是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2.考生自愿舍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职员。10、公示及备案(一)招聘单位依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由市人社局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备案。十1、聘用(一)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公告新聘职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职位管理,实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资待遇。(二)被聘职员自接到公告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依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职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有关事宜和手续。十2、其他(一)各部门要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的需要,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有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员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置,涉嫌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法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维持联系方法畅通,防止招聘单位没办法联系。确系没办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本通知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讲解。《职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讲解。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统一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位表10.25.xlsx

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法大全.xlsx

附件3: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指南(第二批).doc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2022年版).pdf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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