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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关于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点击进入:2024年四川公务员报名信息「随时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委组织部、四川公安厅批准,中共广
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关于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点击进入:2024年四川公务员报名信息「随时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委组织部、四川公安厅批准,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将组织推行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本通知同时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广元组工网http://gyzzb.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发布)。1、招考对象及考试报名条件(一)招考对象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需要的社会在职、非在职职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近日(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别的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察截止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考试报名者本人自负。(二)考试报名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考试报名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需要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或被开除公职的职员;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职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职员。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2、招录职位及名额共计招录60名。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状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考试报名政策规定、报名互联网技术等事宜详见《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报名指南》,见附件2)。考试报名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广元公安局咨询。3、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在线报名方法。报名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入口为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察工作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广元公安局具体推行。资格审察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试报名者有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互联网报名1.职位选择。考试报名者登录报名入口,查阅通知、职位表、考试报名指南等,知道基本政策和需要,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维持一致。2.填报信息。考试报名者按互联网提示需要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员工)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置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置,并按互联网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置。3.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考试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互联网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察时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日期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交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试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入口确认交费。互联网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交费者,视为自动舍弃。确认交费的具体程序按互联网提示进行。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试报名者(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近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利州区利州东路528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成本手续。不便捷现场办理的考试报名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9-33081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考试报名成本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试报名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职位调整确认交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区域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率见《职位表》)。在报名交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依据报名状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广元组工网通知。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入口向该职位已交费的考试报名者退费或在征得考试报名者赞同后将它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职位。(四)准考证打印完成确认交费(含减免成本)的考试报名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明确),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4、考试及资格审察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评测。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一)笔试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址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址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具体加分条件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29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试报名者,应于2024年1月12近日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广元利州区人民路7号中共广元委办公楼北楼614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舍弃加分资格。4.分数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入口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状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入口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近日,考试报名者可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查看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职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法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要紧、涉密、敏锐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三)资格审察中共广元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广元公安局具体推行。依据考试报名者笔试成绩,根据3:1的面试比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察的职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状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职员,不能进入资格审察。拟进入面试资格审察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职员一并进入资格审察。进入资格审察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职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察。考试报名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需要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审察。其中: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状况证明)。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察不合格或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出现的缺额,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试报名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职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察的,视为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面试资格。(四)面试经资格审察合格的职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情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评测参加面试的考试报名者均进行体能评测。体能评测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赞同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有关项目评测次数的复函》实行。体能评测在拥有条件的地址全封闭进行。体能评测的具体时间、地址,由广元公安局公告考试报名者。参加体能评测的考试报名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评测的当日计算。体能评测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评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5、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考察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质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职员,其考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职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中共广元委组织部组织推行体检,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实行。体检工作推行前,国家颁布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实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中共广元委组织部会同广元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方法〉的公告》(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实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拥有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职员。(二)公示广元公安局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状况等提出拟录用职员名单,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录机关名字、拟录用职位,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6、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区域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区域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详细情况可咨询招录机关。7、补充录用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准时补充职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通知将于2024年6月30近日通过报名入口发布。8、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意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准时受理举报,并根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9、其他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报名指南》第50条至第53条需要注意的地方。考试报名互联网技术问题及咨询电话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二章,广元公安局政策咨询电话为0839-5201068,中共广元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为0839-3289151。10、本通知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负责讲解。附件1.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状况表附件2.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指南中共广元委组织部 广元公安局2023年12月6日
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关于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点击进入:2024年四川公务员报名信息「随时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委组织部、四川公安厅批准,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将组织推行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本通知同时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广元组工网http://gyzzb.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发布)。1、招考对象及考试报名条件(一)招考对象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需要的社会在职、非在职职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近日(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别的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察截止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考试报名者本人自负。(二)考试报名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考试报名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需要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或被开除公职的职员;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职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职员。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2、招录职位及名额共计招录60名。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状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考试报名政策规定、报名互联网技术等事宜详见《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报名指南》,见附件2)。考试报名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广元公安局咨询。3、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在线报名方法。报名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入口为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察工作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广元公安局具体推行。资格审察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试报名者有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互联网报名1.职位选择。考试报名者登录报名入口,查阅通知、职位表、考试报名指南等,知道基本政策和需要,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维持一致。2.填报信息。考试报名者按互联网提示需要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员工)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置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置,并按互联网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置。3.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考试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互联网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察时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日期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交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试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入口确认交费。互联网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交费者,视为自动舍弃。确认交费的具体程序按互联网提示进行。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试报名者(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26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近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利州区利州东路528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成本手续。不便捷现场办理的考试报名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9-33081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考试报名成本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试报名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职位调整确认交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区域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率见《职位表》)。在报名交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依据报名状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广元组工网通知。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入口向该职位已交费的考试报名者退费或在征得考试报名者赞同后将它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职位。(四)准考证打印完成确认交费(含减免成本)的考试报名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明确),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4、考试及资格审察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评测。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一)笔试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址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址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具体加分条件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29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试报名者,应于2024年1月12近日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广元利州区人民路7号中共广元委办公楼北楼614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舍弃加分资格。4.分数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入口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状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入口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近日,考试报名者可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查看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职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法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要紧、涉密、敏锐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三)资格审察中共广元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广元公安局具体推行。依据考试报名者笔试成绩,根据3:1的面试比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察的职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状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职员,不能进入资格审察。拟进入面试资格审察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职员一并进入资格审察。进入资格审察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职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察。考试报名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需要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审察。其中: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状况证明)。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察不合格或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出现的缺额,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试报名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职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察的,视为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面试资格。(四)面试经资格审察合格的职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情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评测参加面试的考试报名者均进行体能评测。体能评测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赞同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有关项目评测次数的复函》实行。体能评测在拥有条件的地址全封闭进行。体能评测的具体时间、地址,由广元公安局公告考试报名者。参加体能评测的考试报名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评测的当日计算。体能评测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评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5、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考察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质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职员,其考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职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中共广元委组织部组织推行体检,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实行。体检工作推行前,国家颁布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实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33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中共广元委组织部会同广元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方法〉的公告》(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实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拥有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不能确定为拟录用职员。(二)公示广元公安局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状况等提出拟录用职员名单,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录机关名字、拟录用职位,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6、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区域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区域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详细情况可咨询招录机关。7、补充录用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准时补充职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通知将于2024年6月30近日通过报名入口发布。8、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意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准时受理举报,并根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9、其他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报名指南》第50条至第53条需要注意的地方。考试报名互联网技术问题及咨询电话详见《考试报名指南》第二章,广元公安局政策咨询电话为0839-5201068,中共广元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为0839-3289151。10、本通知由中共广元委组织部负责讲解。附件1.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状况表附件2.广元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指南中共广元委组织部 广元公安局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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