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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盐城射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90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通知依据工作需要,经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射编办函[2023]278号),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职员身份),具体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职位本次共招

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通知

依据工作需要,经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射编办函[2023]278号),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职员身份),具体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职员90人。详见附件1、《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职位表》。

2、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公安工作,并具备相应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点、无纹身、体表没有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无色盲色弱。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面试职位所在地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面试职位所在地(具体需要请参照附件1、《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职位表》职位需要)。

4.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职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留教养、收留教育或者有赌博、嫖娼和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缘由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辞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3、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严禁代报。

报名日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不含双休日)。

报名地址: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警辅科(七楼)

准考证领取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

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最近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射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职位需要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不在面试所在地须提供长期居住在面试职位所在地证明。

(4)面试职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职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试报名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行政职业能力、综合入门知识、计算机入门知识、法律入门知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考试报名职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能参加笔试。自备文具(黑色签字笔等)。

(四)面试

面试使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剖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状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告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职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对面试勤务职位职员同时进行体能评测,体能评测项目包含纵跳摸高、1000米跑等。评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实行。

面试职位招录人数不足时,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且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职员至职位招聘数。

4、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成本自理。

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考试成绩与学历均相同时,取系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职员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法、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职员由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考察,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

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方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考试报名职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状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

(三)公示

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依法与拟聘用职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射阳县公安局工作。拟聘用职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舍弃。

新聘用职员在上岗前须自行解除与外贸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5、薪资待遇

聘用职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薪资高于我县最低薪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平均薪资水平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薪资水平,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发放服饰,进入单位工作首月扣发1000元服饰费,工作满一年后返还。

6、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员工的按《江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职员招聘方法》(苏公通[2021]326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486028

7、要紧提示及招聘政策咨询

(一)报名考生应维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情;因考生个人缘由没办法与其联系,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试报名职员需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通知有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导致的考试报名失误所带来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面试者隐瞒有关状况被录用事后被查出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果由面试者本人承担。

联系人:唐警官 18851559695

咨询电话:0515-69683022(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

附件1、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射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员报名登记表.docx

射阳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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