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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报名指南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报名指南公布。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局公布的通知信息,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日期在十月15日8:00到十月24日18:00,为期10天,和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天数相同。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报名指南公布。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局公布的通知信息,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日期在十月15日8:00到十月24日18:00,为期10天,和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天数相同。考试报名申请尚未审察或未通过资格审察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5年十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考试报名申请未审察或未通过资格审察的,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网址: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网址。笔试统考时间:11月29日。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历次考试国家公务员局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程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进行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概要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

第一章 考试报名政策规定

1、关于考试报名条件

1. 什么职员可以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十月15日至1997年十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职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十月15日将来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备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7)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拥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 什么职员不可以考试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不可以考试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被开除公职的职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除此之外,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与招录机关职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是同一领导职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能否考试报名?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能考试报名。

4. 为何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不可以考试报名?

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规范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途径。为此,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

5. 今年对艰苦边远区域基层职位实行了什么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基层公务员录用规范,在艰苦边远区域适合减少进基础知识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拟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建议》(人社部发〔2014〕61号)。依据建议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区域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状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合减少学历需要、放宽专业限制、适合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历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手段,减少进基础知识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少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职员招考。

6. 留学回国职员考试报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留学回国职员考试报名的,除需提供《招考通知》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国内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看认证的相关需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应聘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7. 非一般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能否考试报名?

非一般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考、成人教育、互联网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考试报名。

8. 2014年、2015年一般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考试报名?

国家统一招生的一般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9. 招录职位表中所需要的学历是不是为考试报名职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需要的学历为考试报名职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职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考试报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以马上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考试报名。

10. 什么是基层工作历程?

招考职位明确需要有基层工作历程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拥有相应的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历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在军队团和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考试报名中央机关的职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历程,也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历程,不可以视为基层工作历程。

11. 具备基层工作历程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考试报名?

具备基层工作历程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考试报名。假如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基层工作历程的职位。

12. 基层工作历程起始时间怎么样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职员,基层工作历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强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职员,基层工作历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第一次就业的职员,基层工作历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备基层工作历程,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职员,基层工作历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个人创业并办理工商企业注册手续的职员,其基层工作历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第一次就业职员,其基层工作历程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3. 基层工作历程截止时间怎么样界定?

基层工作历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十月。

14. 普通人员考试报名年龄是怎么样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十月15日至1997年十月15日期间出生)的职员,符合考试报名年龄规定。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十月15日将来出生)。

15. 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怎么样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试报名年龄条件根据现行公务员考试报名年龄规定实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试报名年龄条件为,通常低于30周岁(即1984年十月15日将来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考试报名法医职位的,通常低于35周岁(即1979年十月15日将来出生)。

考试报名公安特警的职员年龄通常低于25周岁(即1989年十月15日将来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考试报名年龄通常低于30周岁(即1984年十月15日将来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通常低于35周岁(即1979年十月15日将来出生)。

16. 参加强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职员怎么样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职员考试报名,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强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别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强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别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应聘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7.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职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不是计入服务年限?

若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职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职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打折政策,不能考试报名定向职位。

18.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职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怎么样处置?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职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打折政策,不能考试报名定向职位。

19. 假如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员工),应怎么样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员工),考试报名职员应如实报告状况,并暂停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它列为应聘、体检或考察人选。

20. 考试报名资格条件中需要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怎么样确定的?

基层工作历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十月。

2016年应届毕业生通常应在2016年7月底前获得有关学历、学位。

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有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5年十月15近日获得。

2、报名日期、方法和基本步骤

1. 报名日期为什么时?

报名日期从2015年十月15日8:00开始,至2015年十月24日18:00结束。

2. 报名方法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考试报名职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6)。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的有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3. 考试报名的基本步骤包含什么?

考试报名基本步骤通常包含: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通知》、《招考简章》,知道基本的政策和需要,尤其是考试报名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通知》、《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看: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新华网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中青在线网(http://www.cyol.net)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

网易(http://www.163.com)

中华网(http://www.china.com)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第二,考试报名职员注册。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考试报名职员注册。注册前,请考试报名职员认真阅读题为《诚信考试报名 从我做起》的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签署《考试报名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第三,考试报名职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考试报名职员要认真如实填报有关信息,遇有问题准时咨询。

第四,查看资格审察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考试报名职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审察。

第五,查看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于2015年十月28日8:00之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在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含:考试报名职员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成本。

没有进行报名确认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自动舍弃考试资格。

第七,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职员需要在2015年11月23日1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准考证打印。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可以参加考试。

第九,查看成绩。2016年1月十日左右,考生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不是进入应聘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应聘、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应聘、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舍弃相应的资格。

3、关于考试报名职位

1. 考试报名职员可以考试报名几个职位?

考试报名职员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2. 那种情况下考试报名职员可以更改考试报名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察之前,考试报名职员可以更改考试报名职位。

没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在2015年十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 考试报名某一职位资格审察未通过后,还可以第三考试报名该职位吗?

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某一职位资格审察未通过后,不可再考试报名同一职位。

4. 资格审察通过后,还可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4、关于考试考务成本

1. 考试考务成本是多少?

考试考务成本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规范为依据。具体成本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2015年11月1日将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看)。

2. 什么职员可以减免考务成本?

农村特困职员和城市低保职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成本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成本的手续。

5、关于资格审察

1. 报名期间,资格审察工作由哪个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资格审察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察建议。

3. 资格审察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依据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对考试报名申请进行审察,审察建议包含合格、不合格、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 对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怎么样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看。

6、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该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真实、全方位、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置;信息填报不全致使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察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所有考试报名职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一般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进入应聘或专业科目考试的职员,在参加应聘或专业科目考试前应提交《报名登记表》,一般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提交《报名推荐表》。应聘或专业科目考试将于2016年3月底前进行,请考试报名职员提前筹备好有关材料。

3. 社会在职职员是不是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职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需要的,从其需要。

7、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怎么样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概要》。

2. 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 怎么样查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6年1月十日左右,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应聘职员名单。

4. 怎么样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级以上职位和地市以下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不同。

西部区域和艰苦边远区域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8、关于应聘和专业科目考试

1. 怎么样确定参加应聘和专业科目考试职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据《招考简章》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应聘人选比率,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应聘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员名单。

2. 是不是所有职位都要在应聘阶段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应聘阶段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 怎么样查看是不是进入应聘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应聘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看是不是进入应聘和专业科目考试。

4. 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址、考试概要及需要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看。

5. 专业科目考试怎么样组织推行?

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推行。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看专业科目考试安排状况。

6. 什么时间进行应聘?

应聘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通常在2016年3月底前进行。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看招录机关应聘通知,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 关于7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状况?

考试报名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职员,先参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率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址均在北京。请考试报名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时,务势必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知识点选择为北京。

8. 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状况?

考试报名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经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会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职员,先参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率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址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试知识点。请以上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时,选择适合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知识点。

9. 关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状况?

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财金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会计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计算机类)的职员,先参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率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址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试知识点。请以上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时,选择适合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知识点。

9、怎么样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应聘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率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方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看。调剂结束后,进入应聘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进入调剂人选名单的,不能参加其他职位递补。

10、关于体检和考察

1. 怎么样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 综合成绩怎么样计算?

通常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应聘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应聘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应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通常低于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3. 体检和考察由哪个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3〕58号)组织推行。

5. 什么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6.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怎么样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推行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推行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推行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不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 什么部门实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与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需要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8.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评测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评测,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实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评测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实行。

9.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10. 考察主要知道什么内容?

招录机关要根据好干部的规范,依据拟录用职位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知道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与需要回避的状况等内容。

11. 考察时需要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如果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与真实历程背景相一致,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

十1、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置

1. 什么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要紧参考。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些种类处置方法?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置。其中,违纪违规情节紧急和特别紧急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置。被认定为紧急或特别紧急违纪违规的考生,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状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什么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别人推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推行。考生和别的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雷同答题怎么样处置?

考试结束后,将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对答题进行雷同鉴别。经鉴别为雷同答题的考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置。考生的答题为雷同答题,并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作弊行为的,根据抄袭、帮助抄袭行为或者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行为进行认定处置。

十2、关于考试辅导教程

1. 是不是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程和培训机构?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撰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程,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机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程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2. 考试报名职员怎么样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拥有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类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非常难在短期内获得非常大提升。考试前,考试报名职员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概要》,并结合职位需要和自己条件,有针对性地筹备考试。

十3、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15年十月15日至26日,每天8:00-20:00

第二章 考试报名互联网技术

1、在线报名应注意什么事项?

1. 考试报名职员应仔细阅读《招考通知》和《考试报名指南》等内容,熟知公务员招考的有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 因为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考试报名条件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筹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3. 考生报名截止前,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需按招考部门需要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考试报名职位操作,如不实行考试报名职位操作,招考部门将没办法审核考生信息。考生报名截止后,审核状况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将没办法修改个人信息和考试报名职位。

4. 为预防别人修改考试报名职员的个人资料,考试报名职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需要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2、在线报名及查看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 查看招考职位

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知道基本的政策和需要,仔细阅读《招考简章》,结合自己条件,慎重选择合适我们的招考职位。

2. 进行考试报名职员注册

考试报名职员报名前,需要进行考试报名职员注册,注册时注意按需要填写有关内容,尤其是 身份证、密码、名字、 学历、考试报名职员类别、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的录入必须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切勿重复注册!。

3. 进入报名状况浏览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后,选择报名状况浏览后,可选择查询部门报名状况或查询本人所考试报名职位状况,报名状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4、进入填写详细情况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后,进入考试报名职员首页,选择填写详细情况,请先根据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需要填写,考试报名职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越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

5. 进入考试报名职位

选择考试报名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字为查看条件,然后点击查看进入下一步。选择考试报名职员拟考试报名的职位,选择是不是赞同调剂,按下考试报名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如需改报其他职位,仅需用已注册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考试报名职位一栏重新考试报名其他职位即可。

考试所在地是考试报名职员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址。

6. 进入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完成后,可点击确认考试报名信息检查自己是不是考试报名成功。

7. 职位退订功能

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报名职位后,未审察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些职位变成未考试报名状况。如考试报名职员需在审察之前修改考试报名信息,系统会依据目前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的职位需要对学历、政治面貌、具备基层工作历程的年限、有关基层工作经验这四项信息进行判断,若考试报名职员修改的结果不符合目前考试报名职位的需要则提示考试报名职员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考试报名职员确认报名信息及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职位未审察及退回资料时可以用,若职位已审察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8.进入资格审察结果查看(查看时间:20142015年十月15日8:0026日18:00)

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择资格审察结果查看,可以看到考试报名申请审察结果。

9. 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10. 考试报名条件更改

考试报名条件更改有肯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考试报名职员处于未审察或审察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含更改考试地址);

更改考试报名职位在未审察时可浏览报名状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察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更改考试地址修改时间截止到资格审察结束(2015年十月26日18:00)。

考生如对目前资格审核状况(合格或不合格)有疑问,请与招考单位交流后再在系统中进行操作,在此之前请勿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或修改任何个人信息。

11. 个人密码管理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考试报名职员请牢记密码,忘记密码时,可凭着注册时所填写的密码提示问题或邮箱找回密码。

12. 查看报名序号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后,选择报名序号查看,可查看我们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2015年十月28日8:00将来方可用。

13. 下载和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职员登录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考试报名职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准考证打印。此功能在2015年11月23日10:00至29日12:00期间方可用。

14. 笔试分数查询

考试报名职员进入考试报名职员首页,点击公共科目笔试分数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笔试成绩公布时方可用。

15. 应聘分数查询

考试报名职员进入考试报名职员首页,点击应聘分数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看本人应聘考试成绩。此功能在应聘成绩公布时方可用。

3、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察考试报名申请之前和资格审察未合格的状况下,可以修改。考试报名申请审察合格职员不允许修改除考试地址外的其他信息,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4、网页内容总不刷新如何解决?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5、考试报名条件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何会截取部分内容?

截取部分内容是由于填写内容过长,请适合缩减。

6、下载后的文件怎么样打开?

考试报名职员从《招考通知》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种类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字。

7、关于在线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什么状况?

1. 为确保信息安全,防止被别人篡改,请在每次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5) 为了保证你的报名信息安全,每台机器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请在登录完成有关操作后,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如未按需要退出,目前账户20分钟内将没办法在本机登录系统。

2. 要防止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机器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3. 请尽可能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法进入报名入口,预防进入假的钓鱼网站,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如下网站:http://bm.scs.gov.cn/2016,进入考录专题网站。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15年十月15日至26日8:00-20: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1、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看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考试报名职员报名确认和上网准考证打印的重要号码,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可在2015年十月28日8:零零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看我们的报名序号。

2、报名确认的方法、时间和地址是什么样的?

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试报名职员,均需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通常采取网上确认的形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各地考试机构网上确认的网址、咨询电话,可在考录专题网站查看。

没办法办理网上确认的考试报名职员,需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

3、怎么样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 考试报名职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 阅读、熟知考场规则、有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 考试报名职员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 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需要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置软件另存为符合需要的照片];

4.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考试报名职员在线支付考试成本,报名确认结束。

以下考试报名职员还需要现场办理有关手续:

①更改名字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的考试报名职员;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考试报名职员;

③其他经当地考试机构确认需现场办理的事情。

这类考试报名职员应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拨打咨询电话,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址和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4、报名确认时能不能更改考试地址?

确有特殊缘由可以更改考试地址。考试报名职员想到什么省(区、市)参加考试,应关注该省(区、市)报名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电话咨询,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址和需要。

报名确认后,考试报名职员不可以再更改考试地址。

5、考试报名职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两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赞同后可以修改:名字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赞同,不能更改。

考试报名职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考试报名职员要修改名字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能更改。同样,在名字一致的状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试报名职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能更改。

6、怎么样办理减免考试成本手续?

减免考试成本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成本的手续:

1.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法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7、怎么样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确认后,考试报名职员应在2015年11月23日10:0029日12: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看、下载并准考证打印,也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看打印网址。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8、笔试时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1. 需要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员工的安排。

2. 监考职员将在考试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需要注意的地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卷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考试报名职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4. 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施带至座位。

5.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能入场;考试期间,不能提前退场。

6. 不可以将答卷卡、试题、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7. 需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进行处置。

请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前一天熟知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9、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如何解决?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试报名职员,需准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

10、怎么样查看笔试成绩?

2016年1月十日左右,考试报名职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看我们的笔试成绩。

十1、怎么样获得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考试报名职员确实需要的,可在2016年2月28近日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192、64401193、64401261

考务咨询时间:2015年十月27日11月28日(工作日8:3017:00)

国考有关要紧资讯: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知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概要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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