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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云南迪庆州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迪庆州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各位考试报名职员:依据《云南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通知》和《关于公布云南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裁减职位、有关职员名单及应聘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需要,现将迪庆州2023年度补充录用

迪庆州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各位考试报名职员:

依据《云南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通知》和《关于公布云南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裁减职位、有关职员名单及应聘有关安排的通知》等需要,现将迪庆州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入资格复审职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试报名职员中,按低于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率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职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率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分数线以上职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职员。进入首轮资格复审职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3/3/26/410288.html)查看。

2、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时间:2023年6月14日 8:00—18:00

地址:云南警官学院(昆明教场北路249号)2号楼阶梯教室。考生统一从2号门进入。

3、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

3.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考试报名选调生职位的职员提供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件),有关表格可在云岭先锋网云南公务员招录专栏下载打印。

4.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公务员招录专栏进入打印准考证页面打印。

5.档案存放证明。考试报名限招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附件3),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6.毕业证(学位证)。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复审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有学位需要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资格复审时髦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学位获得保证书作为其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进行。

7.户口簿。考试报名招考简章中“生源或户籍需要”栏明确限制到“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岗位与“民族需要”栏需要“少数民族”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户籍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的职员,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31近日。

8.证明满足职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考试报名职员请结合所考试报名的岗位设置需要,详细阅读《云南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云南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云南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容易见到问题解答》等,配合审核部门需要对应提供有关材料。

4、资格复审程序

考试报名职员通过核验身份后,向审核部门提交岗位所需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由审核职员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盖有确认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由考试报名职员持有,用于参加应聘;一份由审核单位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迪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附件1)上签字确认。

资格复审阶段个人舍弃的,须向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个人《舍弃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声明书》(附件2)。未按需要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视为个人舍弃。

5、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职员舍弃或复审不合格而致使未达到应聘比率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职员须拥有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应聘比率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质合格人数拓展应聘。应聘及后续补充录用环节不再递补。

6、特别提醒的事情

(一)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根据《云南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云南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通知》及所附有关文件等规定实行。

(二)为确保考试报名职员顺利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前,考试报名职员如对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的材料有疑问,请致电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咨询。

(三)应聘等后续工作请广大考生准时关注云岭先锋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通知,准时知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

(四)请各位考试报名职员务必维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考试报名职员本人未关注有关公告通知或没办法联系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负责。

(五)因考试报名职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或没办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其考试报名条件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考试报名者参加应聘的资格。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试报名职员,按有关规定处置,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六)资格复审等工作期间,请考试报名职员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注意自己健康安全。

(七)资格审察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迪庆州公务员主管部门: 0887—8826105

香格里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887—8881879

德钦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0887—8412291

维西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0887—8626761

附件1迪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2舍弃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声明书.docx

附件3档案存放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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